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8月13日至14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案中,首要分子郑某为了承揽本村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揽人员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牟取利益,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任村主任期间,为了在本村区域内承揽工程谋取利益,利用自己的身份,招揽人员成立“综合协调办”对该村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多人阻拦施工的手段,逼迫施工单位,强揽工程,对无法承揽的工程强行索要“补偿费”,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吸纳被告人王某、陆某等19人为成员,通过发放工资对成员进行管理,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郑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机关还指控郑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挪用村集体70万元用于工程,后仅归还30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闫某等11人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以郑某为首的20人犯罪团伙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迫交易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有犯罪前科的被告人郑某、刘某、闫某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经过两天的庭审、质证、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
7月4日到7月10日,长垣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某甲、赵某乙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我就是故意要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我要让大家都看看,咱法院干警为了执行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近日一大早,新乡县人民法院来了20多人的秧歌队,在热闹的锣鼓声中,申请人张某将一面印有“伸张正义 秉公执法”字样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执行局副局长马祥峰手中。“马法官,真是感激不尽呀!真是我误会你们了,我要好好谢谢你们!”
1月22日,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波的不懈努力下,一件跨度近12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12月26日下午,新乡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生等4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日前,映象网记者获悉,河南省司法厅通报 ,新乡市承办的“刘某等5人劳动争议案”和“张某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入选第十四届河南省十大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这10个精品案件是从全省18个地市135个参评案件中经专家层层筛选评出的。评选活动是对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一次检阅,十个案件中新乡市占两个。
12月17日,焦作中院1号审判庭公开宣判张某军等23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此案由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院长申兵担任审判长,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华担任公诉人。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认真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12月12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依法对被告冯某某等人因构成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在另一起案件中,依法对被告武某臣等人因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拘役五个月。
4月11日,鹿邑县公安局鸣鹿派出所与合成侦查大队联合作战,经过细致摸排,成功侦破一起破窗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顺带破获多起盗窃家养名贵犬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