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赵晓东 郭义丹)“法官,咱们有话好好说,今天是我儿子12周岁,亲戚朋友都来了,那笔钱我现在就还。”4月6日上午,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一栋刚装修不久的别墅前,找到了“失踪”一年多的被执行人谢某。
这是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谢某是农村个体建筑施工队负责人,2010年冬,谢某与申请执行人朱某口头协商,由谢某给朱某建造两层楼房。2011年夏天,房屋完工,但房屋建成不到四个月,朱某发现房屋出现多处裂痕,因多次与谢某协商无果,周某一纸诉状将谢某告上法庭,新野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谢某赔偿朱某房屋加固费八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谢某早已外出务工,家中只有其年迈母亲。近日,朱某主动向执行法官提供执行线索,称谢某一家正在装修房屋,并要准备为其12周岁的儿子举办庆生宴。新野法院执行干警收到消息后,立马动身前往谢某家中。果不其然,在外务工的谢某已回到家中,正在筹备儿子的庆生宴,见到执行干警的他措手不及,满脸通红,立马请执行干警进里屋商议,谢某现场履行了3万元执行款,并就剩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把钱还了,我这心里也总算踏实了,这也算是个教训,以后决计不做这种伤人害己的生意,诚信经商,老实做人。”被执行人谢某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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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不时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并附带着感谢的话语,原来是申请人张某拿到了拖欠三年的工程款。
昨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对张某住宅进行现场搜查,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俺拦警车没有其他啥意思,这不,俺把钱带来了,就别拘留人了吧。”6月11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在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姬某返回途中,其侄女拦住警车前行,当场履行执行款5万元。
2019年2月21日,河南银保监局焦作分局分别发布了驻银监罚决字焦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吕公文)贷款三查不尽职,罚款20万元,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秋民予以警告。
1月26日,焦作市马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马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红作法院工作报告。
1月16日下午,伴随着整齐划一的口号声,焦作马村区法院对执行局新招录的一批书记员进行了严格的警务化集中培训,参训的书记员们以饱满的热情参加了此次培训。
近日,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董某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达成和解。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高院的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6月11日下午,邓州市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该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副院长刘国磊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