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周永生 通讯员陈琛 李东)“感谢法官的耐心沟通,使我们之间的矛盾得以化解。”5月8日,在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拿到5.5万元赔偿金后,申请人周某感激地说道。
2013年7月,周某与刘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淅川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刘某一次性支付周某事故赔偿金7.9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按期履行义务,周某于当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通知书,但刘某常年外出躲避执行,经查询,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查物找人都遇到困难,案件一度终结执行程序。
2018年3月,周某打听到刘某这些年来在西藏打工,最近还经营起了生意,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不定时对刘某的银行存款进行网络查控,并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多措并举,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刘某迫于执行威力,无法从银行贷款用于生意周转,于2019年5月找到承办法官,称自己有四个孩子在上学,生活困难。承办法官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并耐心调解。最终,申请人周某同意与被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刘某一次性支付5.5万元,周某自愿放弃剩余部分。一起长达六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1月28日(农历小年夜)晚,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摸排线索,集中行动,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围堵。
1月23日上午,焦作事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杨某人身及家中进行搜查,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昨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对张某住宅进行现场搜查,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1月22日,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波的不懈努力下,一件跨度近12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1月9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经过多日的调解工作后,两位当事人在法院同意进行最终的调解。被执行人闪某付清了所欠的5000元款项。
被执行人主动到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履行还款义务,由此,执行干警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院于2017年10月1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杨某与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官依法受理后,判决马某归还杨某本金及利息共计6.2万元。
1月30日下午,“奔跑吧,法院人”——焦作市第三届“十佳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焦作中院一号审判庭举行,10名法官被评为焦作市“十佳优秀法官”。
近日,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董某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