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周永生 通讯员张铎)5月28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杨某鑫与郑某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杨某鑫诉至内乡法院。经审理,内乡法院判决被告郑某向原告杨某鑫支付相应的欠款及利息1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郑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杨某鑫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向内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郑某进行财产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经查询,郑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郑某住所查找,均未发现其踪迹。最终,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强调了其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讲解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个人的影响,可被执行人郑某仍拒绝履行义务,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
经了解,郑某爱好钓鱼,承办法官便在县城、乡镇各钓鱼场地走访,并锁定一处郑某和朋友一块常去的某乡镇鱼塘“守株待兔”。皇天不负有心人,经多次蹲点守候,承办法官终于发现郑某的踪迹,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该院执行局,郑某态度依然消极,声称“自己已经穷的叮当响”。鉴于郑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天。慑于法律的威严,郑某顿时慌了手脚,态度瞬间发生变化,提出可以马上偿还申请人杨某鑫的债务,于是赶紧让家人送来执行款。至此,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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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不时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并附带着感谢的话语,原来是申请人张某拿到了拖欠三年的工程款。
1月28日(农历小年夜)晚,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摸排线索,集中行动,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围堵。
1月23日上午,焦作事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杨某人身及家中进行搜查,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俺拦警车没有其他啥意思,这不,俺把钱带来了,就别拘留人了吧。”6月11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在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姬某返回途中,其侄女拦住警车前行,当场履行执行款5万元。
1月22日,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波的不懈努力下,一件跨度近12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1月26日,焦作市马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马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红作法院工作报告。
1月16日下午,伴随着整齐划一的口号声,焦作马村区法院对执行局新招录的一批书记员进行了严格的警务化集中培训,参训的书记员们以饱满的热情参加了此次培训。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高院的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6月11日下午,邓州市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该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副院长刘国磊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