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萨娜)初秋来临,空气中夹杂着些许凉意。9月25日晚上九点半,执行警车缓缓驶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的大门。9天跨越4省,这是张法官的此次的执行地图,一块块的明黄,用脚步丈量,用热爱填满,用来自灵魂的磨练拼贴。翻开张法官的执行日记,事情的开头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7年初,程某申请西峡某材料公司的借款纠纷案件流转至西峡法院执行局。看完材料后,张法官深感无奈,该被执行人因欠债太多,且所有资产抵押在银行,所查封的生产资料因价值难以确定无法拍卖,生产经营也无法维持,该公司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避免案件陷入僵局,张法官详细了解了该公司在外的债权债务情况。因全国钢铁市场形势不好,公司负责人告诉张法官自己在内蒙某钢厂还有2011年时候的到期债权,但该钢厂几经易主,且中间还停产两年,公司业务员常年索要未果,听说去年年底才投入生产。得知此消息后的张法官决定择日动身前往内蒙实地了解情况。
“外出执行对我来说已是家常便饭,虽然执行方式千万种,但执行目的就一种,那就是努力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张法官在执行日志中写到的。9月15日,张法官驱车千里赶往内蒙这家钢厂。钢厂的负责人告诉张法官:“现在钢厂由福建老板承包,没经过法院判决的,我们暂时不能兑现。”在内蒙的这几天,张法官每天积极和负责人明理释法,做其思想工作:“贵公司对到期债权并无异议,履行到期债务是你公司应尽的义务,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你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情啊!”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说,内蒙的这家钢厂最终将到期债权十八万元交给了张法官。
从内蒙赶到家已经十点,张法官迫不及待的将这一好消息告诉申请人程某。第二日,程某来到西峡法院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这十八万元现金。“9月25日八点多,程某领取案款时送来了锦旗。看着那红彤彤、金灿灿的锦旗,我们内心很欣慰、很骄傲;看着她那红红的眼睛,我们也忍不住跟着落泪。”张法官在日记中记录下了这一时刻。
如果说“案结事了”是一名法官考卷上的标准答案,那么攻克“执行难”无疑是每一份考卷最后的必答题。张法官只是执行干警中的一个缩影,他们为解决法律纷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穿梭在城市、乡村,奔走在当地、异乡,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收集的材料,尽心尽力维护每一个生效法律文书走完整个审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1月28日(农历小年夜)晚,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摸排线索,集中行动,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围堵。
1月23日上午,焦作事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杨某人身及家中进行搜查,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昨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对张某住宅进行现场搜查,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1月22日,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波的不懈努力下,一件跨度近12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主动到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履行还款义务,由此,执行干警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房产,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赔偿款。
该院于2017年10月1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杨某与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官依法受理后,判决马某归还杨某本金及利息共计6.2万元。
1月30日下午,“奔跑吧,法院人”——焦作市第三届“十佳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焦作中院一号审判庭举行,10名法官被评为焦作市“十佳优秀法官”。
近日,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董某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