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马爽爽)面对生效判决,故意躲避执行,被执行人郭某被拘传至西峡县人民法院。最终,郭某迫于压力履行了案款。这起身体纠权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事情从2018年说起,6月高某丈夫驾驶半挂车与郭某岳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郭某赶到现场无故将高某打伤,造成高某创伤性脑损伤、左眼顿挫伤等。郭某不愿赔偿高某住院期间所花医疗费用,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某将郭某诉至西峡法院。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如下:郭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高某医疗费用。
面对生效判决,郭某拒不履行。高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郭某,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郭某称没有钱,等家里养的猪卖了后就还钱,这之后又没了音讯。执行干警去其家中寻找,发现郭某家中养了很多猪、鸭等,5000元案件款是完全有能力履行的。郭某却狡辩称卖猪的钱都用来买饲料,没有多余的钱去还款。执行干警将郭某拘传至西峡法院,对他明理释法,耐心劝解,但郭某依然不愿履行案款。执行干警决定将郭某所养猪进行变卖,并且马上联系了当地肉联厂过来收猪,听到肉联厂收购的猪价低于自己预期的价值,郭某意识到躲不过去了,猪可能被卖掉自己还不划算。于是让家里人抓紧筹钱并及时拿到法院。至此,这起身体纠权纠纷案件圆满执结,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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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不时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并附带着感谢的话语,原来是申请人张某拿到了拖欠三年的工程款。
1月28日(农历小年夜)晚,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摸排线索,集中行动,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围堵。
1月23日上午,焦作事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杨某人身及家中进行搜查,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因工受伤索赔案件。
“俺拦警车没有其他啥意思,这不,俺把钱带来了,就别拘留人了吧。”6月11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在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姬某返回途中,其侄女拦住警车前行,当场履行执行款5万元。
1月22日,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波的不懈努力下,一件跨度近12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1月26日,焦作市马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马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红作法院工作报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高院的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6月11日下午,邓州市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该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副院长刘国磊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