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张长海)12月23日上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曹某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
该案于今年7月8日至10日在淅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由淅川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建军担任审判长,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丁志亚等5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县扫黑办领导、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等约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法院经依法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得假释;被告人曹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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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不时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并附带着感谢的话语,原来是申请人张某拿到了拖欠三年的工程款。
昨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对张某住宅进行现场搜查,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俺拦警车没有其他啥意思,这不,俺把钱带来了,就别拘留人了吧。”6月11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在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姬某返回途中,其侄女拦住警车前行,当场履行执行款5万元。
1月22日,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波的不懈努力下,一件跨度近12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9年1月4日上午,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召开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武喜安主持,全体干警参会。
1月26日,焦作市马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马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红作法院工作报告。
1月16日下午,伴随着整齐划一的口号声,焦作马村区法院对执行局新招录的一批书记员进行了严格的警务化集中培训,参训的书记员们以饱满的热情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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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下午,邓州市法院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该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副院长刘国磊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