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田雨阳 通讯员 符音)8月31日,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被执行人刘某将执行款分给四位姑姑,双方冰释前嫌。至此,这件令姑侄反目的共有纠纷案终于顺利执结。
2019年12月,刘某的奶奶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事后,肇事方给付赔偿款23万元,除去3万元丧葬费用外,尚有20万元结余。因刘某父亲早逝,刘某的奶奶20多年来一直跟着刘某生活。刘某自觉占理,将20万元占为己有。2020年4月,多次沟通无果后,刘某的四位姑姑将刘某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判令刘某限期内分配给四位姑姑每人4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刘某的四位姑姑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耐心向刘某释法析理,告知其法律义务:由于案涉财产属于对死者近亲属失去亲人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的赔偿,不属于遗产,应由同亲等的近亲属平均分配。本案中,刘某的四位姑姑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分配,刘某作为独生子可以代替亡父参与分配。至于刘某认为自己尽了较大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财产的主张,由于此案并非遗产继承,赡养义务的履行不是本案的分配原则。并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同时,执行法官以家庭和亲情为切入点,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下,刘某回想起几个姑姑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对自己一直关爱有加,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法既违反了法律,也有违孝道。
最终在亲情的感化、法律的震慑下,刘某足额履行了还款义务,姑侄“握手言和”,双方之间的积怨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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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涉恶案件庭审透明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8月27日,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邀请该县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对该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进行现场观摩和评议。
月31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占等20人涉黑案件、张某伟等2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系韦某奎涉恶犯罪集团案漏犯)进行宣判,标志着建安区法院涉黑恶案审判阶段“案件清结”。
8月31日上午,尉氏县人民法院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和帮扶人参加会议,党组副书记王峰主持会议。
近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网络冻结系统及时控制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存款,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8月28日上午,平舆县人民法院召开失信被执行人集中曝光新闻发布会,执行局长冯国勇主持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8月31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对以潘前进、朱红光、王啸龙为首的3起涉黑恶案件共41人进行集中宣判。至此,永城法院已受理、因疫情影响积压的涉黑恶案件完成审判清零工作目标。
8月27日,浚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完毕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浚县某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人秦某在收到转来的执行款时,高兴地说“真心地为咱们的执行干警的工作能力‘点赞’。”
面对被执行人百般抵赖、拒不履行时怎么办?滑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给出答案。他们经过不懈努力,将被执行人的车辆扣押到位,被打中“七寸”的被执行人态度大变,将案款履行完毕,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成功结案。
8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涉黑恶势力案件集中宣判,发动了一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大会战。
8月31日,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杨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被告人杨某系长葛市法院于8月24日审理的袁某等4人涉恶案中的漏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