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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理直气壮不还钱  法官“软硬兼施”促履行

2020-12-14 09:53:0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田雨阳 通讯员 杨萌“我一老百姓不懂法律,所以擅自出售了法院查封的香菇,且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现在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求法官从宽处理……”近日,在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被执行人陈某写下悔过书,并当场履行涉案执行款。

2019年,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协议,陈某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原告本金11000元。约定期限已过,陈某拒不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陈某拒不到庭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前往陈某家中,发现其从事香菇种植,现正值香菇出售季,系有能力履行义务。干警遂将陈某院内的8包干香菇(每包80斤)依法查封,告知由其保管,但如果变卖,必须将变卖款缴纳法院。日前,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已将查封的香菇变卖,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发现此前查封的香菇已空空如也。面对干警的询问,陈某理直气壮叫嚣钱已用至别处,现没钱可拿。鉴于陈某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变卖,且拒不交出变卖款,执行法官当场下达搜查令,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在搜查现场,陈某及其家属极度不配合,妨碍干警工作,执行干警果断将陈某带回法院,欲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办公室里,执行干警向陈某释明擅自变卖法院查封物品、阻碍执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轻则拘留、罚款,重则涉嫌拒执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下陈某害怕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承认错误,写下悔过书,并联系家人凑齐全部案款于当天下午缴纳法院。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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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西峡县,法院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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