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丁清凌 张冠)“法官,你们赶快来,我知道赫某的下落了,现在他正在孟津干工程,你们快来。”日前,当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干警韩冬立即带领团队干警,驱车近300公里赶往洛阳市孟津区,将被执行人赫某拘传至法院。
据了解,李某与赫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赫某未支付工程款,李某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赫某支付李某工程款21.4万余元及利息。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韩冬依法向被执行人赫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赫某收到后置若罔闻,并未履行义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亦未发现赫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一直在外地,找寻不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考虑到承揽建筑工程的流动性,韩冬通知申请执行人多方关注赫某动向。
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前,接到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后,韩冬立即组织团队干警驱车赶往洛阳市,对被执行人赫某进行拘传。因为要当日返回,韩冬连午饭都来不及吃,再次驱车赶回南阳。途中,韩冬抓紧时间对赫某做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经过韩冬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赫某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承担责任,并积极同申请执行人李某协商,最终双方就债务履行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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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相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9月2日下午,浚县法院召开涉黑恶执行案件工作推进会。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调解协议一旦签字立即生效,以上内容双方是否同意?”在罗山县莽张镇某村庄住房内,罗山法院法官方涛正在最后一次询问原被告双方的意见,躺在床上靠插氧呼吸的王某默默地点了点头。一旁的妻子刘某哭红了眼眶,拭着眼角说道:“我同意”。 没有感情不和,没有财产争夺,他们离婚了。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三角债”的情形,即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又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而此类案件往往由于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及人数多,成为执行中一个难点。9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就碰上了这样一起“三角债”案件。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通过灵活变通的执行措施,促使案件有效尽快执结,实现了多方共赢和法律效果最大化。
8月26日晚间,一代“鞋王”富贵鸟发布公告称,重整遭法院驳回,被宣告破产。同日,富贵鸟正式退市。据最新公告显示,富贵鸟目前债权总额30.82亿元,债权人349家。
7月12日上午,唐河县法院执行局张海军法官接到申请人潘某的电话,其称被执行人郑某名下一部价值不菲的奔驰车出现在唐河县工业区某建筑工地上。
近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的案件。
“不行,我就是要他从房子里搬出去,要不然我出不了这口恶气!”新密法院执行大厅内,申请人石某情绪激动,态度坚决。执行员老梁一面安抚石某,一面梳理着案情。
9月5日,宁陵县法院执行法官潘勇带领4名法警到宁陵县黄岗乡赫庄村被执行人赫某家中,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嫁妆拉走,成功执行一起离婚案件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