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周勇)中国自古就有辞旧祈福、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尤其是春节即将临近,农村许多打工者回家过年,为祈福来年有个好兆头,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革除千年旧俗,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公共安全的重大举措。日前,淅川县公安局寺湾派出所解群众举报,查处辖区吕某半夜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有人半夜燃放鞭炮,吵得我们睡不着觉,希望民警好好查一查。”淅川县公安局寺湾派出所值班民警半夜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值班民警根据举报地点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燃放者已离去,只留下一地鞭炮纸屑,民警固定证据后,于第二天展开走访调查,最终查明是辖区居民吕某为了祈福来年有个好兆头,半夜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之规定,对违法人吕某处100元罚款。
民警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害,而且还是一种金钱的浪费,同时这也是一种陋习,共同爱护和保护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倡导环保理念,从我们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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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蔡县古吕街道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近日,西平县宋集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整治行动。
1月10日上午,新蔡县弥陀寺乡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
南阳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不断强化管控措施,持续加大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确保实现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目标。
1月7日,新蔡县棠村镇召开工作会,对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日前,淅川县公安局老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侯某、裴某经营的超市有贩卖鞭炮的行为。民警随即将超市经营人侯某、裴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并当场收缴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10余箱。
春节临近,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巩固禁燃禁放工作成果,光山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该县泼陂河派出所一日查处3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3人。
1月6日下午,汝南县公安局宿水派出所联合汝南县应急管理局、宿鸭湖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等部门,深入辖区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中共收缴烟花爆竹18箱,行政拘留1人。
自南阳市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以来,得到全市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日前,南阳市卧龙区一村民孙某因违规燃放鞭炮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淅川县公安局强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相关规定,严密巡逻防控和查处工作,持续加大对禁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确保实现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