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贾耀河)3月26日,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武侯派出所接到某小区居民报警称自己家的水管被盗,无法用水。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却发现所谓被“盗”水管其实是小区物业所为,这一切都是物业纠纷惹的祸。
当日,武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先生的报警称自家水管被盗的警情后。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小区,了解情况后得知,王先生居住的小区于2020年交工后,由现在物业公司承担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因为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不满,认为小区物业费用过高,王先生就拒绝缴纳物业费,连同由物业公司代收的水费也未缴纳。截止到2022年2月份欠缴水费1568元。因此2022年3月16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一气之下卸走了黄先生的水管。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前往事发小区对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进行调处。在调处过程中,民警从法、理、情角度出发,苦口婆心对双方进行劝说。民警告诉王先生给业主提供水的是供水公司,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费。王先生使用了供水公司提供的水源就必须缴纳水费,如果王先生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不认可,可以向物价局,房管局及消费者协会这些单位进行反应投诉,与该缴纳的水费不冲突。王先生听完社区民警的话,立即表示愿意整改,并当场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欠缴的水费1568元。
社区民警又告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的是供水供电单位,而非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是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的。至于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当时签的物业管理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公司和业主王先生经过社区民警的细心调节,双方均表示受到了启发,不会再按自己的想法处理问题,会用法律的手段通过正规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利益。
社区民警对事情的透彻分析和讲理说法,成功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化解了双方矛盾,赢得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一致好评。“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武侯派出所着力提高民辅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在化解矛盾上狠下功夫,在日常调解工作中不断探索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了各类矛盾的升级和激化,为推进平安辖区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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