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符凯翔)为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内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道路实际,不断细化措施,多角度、全方位的开展“佩戴头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到目前为止,共劝导教育未佩戴安全头盔人员2000余人,签订承诺书860余份,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
警校共建共治,守护平安出行。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作用,主动对接教育部门,通过校信通等有效形式,要求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要求接送学生家长在出行中要佩戴安全头盔。同时,持续组织民辅警在学生上放学期间深入学校周边,联合学校对学生和家长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向学校进行反馈,推动家长、学生进一步提高佩戴安全头盔的覆盖面。
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以“七进”宣传为载体,开展“戴头盔·安全行”的主题宣传。持续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农村、学校、社区、单位等地,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组织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劝导活动,通过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外卖、快递从业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通过媒体、宣传车、户外喇叭等形式,持续推送整治通告、正确佩戴头盔安全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曝光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安全骑行,从佩戴安全头盔开始”的良好氛围。
常态劝导整治,教育处罚并行。持续组织警力和文明志愿者在红绿灯路口等重点路段,劝导整治骑乘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对查获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要求签署文明交通承诺书,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及其身边的家人朋友引以为戒,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在县创文办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人员不定时深入各党政企事业单位督导工作人员头盔佩戴率落实情况,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并进行通报;对工作中发现不落实工作措施,头盔佩戴率未见提升或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面营造起自觉佩戴头盔严查、严管、劝导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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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间,居民都尽量减少外出,为“抗疫”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但有些人却打起了不该有的“坏主意”。4月3日上午9时许,舞阳县公安局舞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报警电话,称在舞泉镇十字街迎客来超市门口发生一起电动车被盗案件。
“警察同志,不好了,我的三轮车不见了。”4月6日上午,北向店乡代湾村村民严大娘急匆匆地来到派出所值班室报警。
质量认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不仅是质量管理的“体验证”,也是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和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日前,商城县公安局民警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为契机,发挥公安职能,主动作为、英勇作战,打掉一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回被盗车辆10余辆。
为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规则意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连日来,社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结合工作实际,走进多家企业,为进城务工人员多维度、近距离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宣传,送法到家。
“警察同志,我刚才着急去医院,将电动车放在医院门口,忘了拔钥匙,出来后发现电动车竟然不见了,这可怎么办呀?”3月29日,安阳一名女子焦急不已地向民警讲述事情经过。
新乡市的“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近日,记者在新乡市的街头看到,路面上骑乘电动车的市民戴安全头盔的人数明显增多,五颜六色的头盔已经成为市区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也有部分市民由于戴头盔不正确,很难起到安全保护作用,民警提醒一定要正确戴头盔。
家住郑州市二七区的赵阿姨,最近两年她出现了手指发麻的情况,对此,她一度以为是老毛病——颈椎病引起的。赵阿姨来到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求诊问药。
从今天(4月1日)开始,我国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措施正式落地实施,这些政策直接利好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其中,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利好更直接。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和市民文明出行素养,提高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率和头盔佩戴率,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3月29日,罗山县委文明办联合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