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新兵 李梓雯)“侯老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当了一辈子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进入耄耋之年却摊上了大事。”11月12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审理了一起83岁老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因被告人侯老汉年岁已高活动不便,承办法官弋宁决定前去侯老汉所在村审理此案,以便村民也能够参与旁听、受到教育。“您这么大岁数了,为什么要种植罂粟呢?”庭审中,当弋宁询问侯老汉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时,却没想到侯老汉种植罂粟只是为了当菜吃。
2018年秋,侯老汉捡到两颗罂粟壳,想到罂粟苗可以当菜吃,就顺手把种子撒在其家院墙外的荒地里。2019年5月,公安民警开展进村入户访平安活动,发现了侯老汉家东墙外的罂粟,经现场清点,查获并铲除罂粟共750株,高度已经达到了膝盖上下,这与侯老汉所供述的只是为了吃罂粟苗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原来,农历新年之后,侯老汉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家住了三个多月,把罂粟苗的事忘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侯老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扼腕长叹,自己一辈子没做过坏事,却不料一时大意触犯了法律。弋宁当庭向侯老汉和旁听村民释明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侯老汉连连点头,表示以后不但自己坚决不再种植罂粟,也监督和告诫晚辈要远离毒品,更不能种植此物。
鉴于侯老汉认罪态度良好,且年事已高,考虑其犯罪动机、目的及悔罪表现,社旗法院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以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提醒:个人种植毒品原植物,无论其本意如何,都是一种违法行为,每个公民都应该清醒意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毒品,更不能私自种植。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到3000株或者200平米以上不满1200平米、尚未出苗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2月14日,由南召县城郊乡乡长薛结从带领城郊乡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等40余人,举行第四季度“逐村观摩擂台比武”活动,对本乡所有行政村党的建设、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评比观摩,比作风、比干劲、比发展变化、比工作实绩、比特色亮点。
12月18日,记者从南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近年来南阳市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初冬时节,走进桐柏县固县镇沈楼村,仿佛走进红薯粉条的“王国”。
12月17日,南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南召县委书记刘永国、县长方明洋及县领导王稚、方传军、仇广林、孟宪英、庞若、景黎明出席会议。
12月17日,南阳市关工委执行主任解朝来、副主任杨德明、秘书长陈喜林一行来到宛城区红泥湾镇调研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
被执行人向朋友借款10000元长年不还,双方反目成仇还闹到法院,执行干警催其还款时她谎称人在外地,之后拒接干警电话。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刚开完会的被执行人余某强制拘传。在执行威慑下,余某当场将欠款还清。
近年来,淅川县立足农业资源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积极发挥农产品深加工业的“转化器”、“放大器”作用,不断促进农产品的综合开发,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光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法官你好,我发现孙某车辆了,现在就在某医院停放。”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曹某在电话里激动地说,“好的,我们现在就过去!”,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接到电话后迅速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孙某的奥迪车予以扣押。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河南淅川县围绕山绿、水清、民富总目标,大力推进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并以科技扶贫为抓手,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生态扶贫中的作用,着力科技帮扶、精准施策,推动15个贫困乡镇、65个贫困村、19445家贫困户科技服务全覆盖,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执行志智双扶“三个一”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滔河乡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新招,通过推行四步工作法,认真贯彻落实志智双扶“三个一”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