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贾耀河)遇到喜事庆祝的方式有很多种,1月9日,南阳一村民在明知南阳市全市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情况下,为了庆祝搬家,竟然顶风违规燃放鞭炮,她也因此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为有效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自2020年1月份以来,南阳市全市全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这一举措也得到了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2022年1月9日,南阳市卧龙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称,青华镇某村有村民违规燃放鞭炮,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群众举报的村庄,在村民家门前,民警看到有大量燃放的烟花爆竹碎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燃放鞭炮的系村民高某,高某称知道南阳市禁燃烟花爆竹,仍存在侥幸心理,想着搬家是个喜庆事,就偷偷燃放家里存放的往年的鞭炮。民警当场对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高某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错误,后卧龙区公安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高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法规面前,没有例外,规范文明高庆贺,遵纪守法第一条。目前,南阳市实施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规定,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环保、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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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淅川县公安局寺湾派出所解群众举报,查处辖区吕某半夜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新蔡县古吕街道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近日,西平县宋集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整治行动。
1月10日上午,新蔡县弥陀寺乡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
南阳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不断强化管控措施,持续加大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确保实现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目标。
1月7日,新蔡县棠村镇召开工作会,对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日前,淅川县公安局老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侯某、裴某经营的超市有贩卖鞭炮的行为。民警随即将超市经营人侯某、裴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并当场收缴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10余箱。
春节临近,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巩固禁燃禁放工作成果,光山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该县泼陂河派出所一日查处3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3人。
1月6日下午,汝南县公安局宿水派出所联合汝南县应急管理局、宿鸭湖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等部门,深入辖区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中共收缴烟花爆竹18箱,行政拘留1人。
自南阳市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以来,得到全市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日前,南阳市卧龙区一村民孙某因违规燃放鞭炮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