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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公安:店主庆开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2022-01-13 14:41:3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周勇)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日前,淅川警方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行政处罚2人。

1月12日上午8时许,淅川县公安局寺湾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发现某店铺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场还有未清理的碎纸屑。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周某、王某称开业吉日,想放鞭炮烘托气氛。民警向两人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对两人处以行政罚款1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映象网南阳新闻热线:18003713016,投稿邮箱:yxwny2021@126.com。 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淅川,民警,烟花爆竹 责编: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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