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 正文

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宣判

2017-07-06  来源: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被告人马高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宪等共计人民币680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16年2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线索邮箱  nanyang@hnr.cn          

新闻线索电话  18838961697  

54VH6uIC..jpg.jpg

映象网·在河南·看世界·用微信扫一扫关注“映象网南阳”公众号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马高潮 危害公共安全 民事诉讼 中学生 责编:张亚普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桐柏县扶贫农特产亮相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 桐柏县扶贫农特产亮相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

精品原创

内乡法院参加内乡县原创歌曲创作展演大赛 内乡法院参加内乡县原创歌曲创作展演大赛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