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王冠杰) “老赖”借款不还,多方推诿,挡不住执行干警出奇招,找到“老赖”的老家查找执行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石明团亲自带队,驱车千余公里找到被执行人的老家,查封了“老赖”的房产和银行存款。
陈某和晏某是夫妻,2015年3月23日,晏某作为内乡一家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向康某借款850万元,约定以河南一家投资开发公司(晏某的丈夫陈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理人)、陈某、晏某为该酒店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资金到位后,该酒店于同年9月6日清偿第一笔债务本金100万元,同时支付利息123.2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经康某多次催要无果,康某诉至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和晏某确认欠康某本金750万元及相应利息,酒店承诺在2016年12月15日之前还清,投资开发公司、陈某和晏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调解协议生效后,陈某和晏某拒不还款,康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尽快挽回申请人的损失,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在多方调查后,宛城法院执行局长石明团决定,在不惊动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带干警到陈某的户籍所在地即江西省宜春市去查找陈某的财产线索。
3月23日早上,石明团局长带领干警驱车出发,行程一千多公里到达宜春市。他们先到当地房管局申请查证被执行人陈某和晏某的房产,在房管局的配合下,经过仔细查询,发现晏某在当地有别墅一套,当即在不动产管理中心和房管局办理了查封登记,并带领干警冒雨实地查证、拍照。随后,石明团又带领干警到当地的银行查询,发现当地农商银行有陈某名下存款4万,当即完善手续将该款冻结,划拨至宛城法院账户上转交给申请人。
3月26日下午,石明团局长带着干警到被执行人现居住地,告知其房产被查封一事,被执行人耍赖说该房产已抵押给他人,但未能拿出抵押证据,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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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晚,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徐玉群接到一个被执行人的电话,随后,他的微信提示有人加好友并给他转账。隔日上班,徐玉群就把执行款上交到财务科,通知申请人来领执行款,案件成功执结。
3月29日上午,宛城法院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附近设置标语、展板、咨询台,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近年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审判,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案件承办人还随时关注着二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在发现被执行人建设集团承建与高铁项目部有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及时查扣、冻结了该项资金,依法划走应执行的数额后,将剩余资金予以解冻。
2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将借款人丈夫名下的一辆奔驰轿车查封,随后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用以偿还欠款。
1月23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2017年新春团拜会,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魏建国在会上做新春致辞,纪检组长史新珍做党风廉政发言,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刁德顺主持。
今年以来,宛城法院不断加大扶贫力度,与当地政府和村委协调,针对分包的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实施精准扶贫,责任到人,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每项工作做得扎实、具体、有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月17日,凛冽的寒风也挡不住农民工脸上灿烂的笑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农民工昝某等三人代表一同干活的16位同伴拿到了建筑公司拖欠的工钱很高兴。
1月18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2017年“双节”廉政教育暨党风廉洁恳谈会。
1月16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拿到执行款的许某写下了结案申请书并签字。
2016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丰富活动形式,狠抓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员法官的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月10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参加宛城区委政法委、综治办组织的反恐、国安、法治宛城建设宣传一条街活动。
12月16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杜鸿来到南阳市三中校园作法制报告,从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网络安全四个方面为该校四千多名学生讲法、送法,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
为了尽可能挽回申请人的损失,宛城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每天忙碌不停,只要查到线索,无论多远都去求证,风雨无阻,有时候连吃饭都是随便应付一下,执行到款物,也都尽快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瀍河法院执行局打击老赖不手软。3月17日上午,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法官杨明带领执行干警6名,对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洛阳某公司进行了厂房查封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