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萨娜)11月10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让年过八旬的范老太获得了赡养费,成功维护了法律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范老太和其丈夫邹某共同育有两个儿子,2000年9月经过协议商定长子邹建某负责范老太的生养死葬,其丈夫邹某由次子邹玉某负责。但是协议达成后,长子邹建某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2014年4月,范老太将长子邹建某诉至西峡法院。经过法院调解,范老太和邹建某达成协议,从2014年1月起,每年向范老太交付一定的粮食和零用钱。调解书生效后邹建某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范老太从2014年至今,先后四次在西峡法院立执行案,执行干警也多次找邹建某劝说其履行自己的义务。每次经过执行干警的明理释法邹建某都会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范老太年事已高,生活自理困难,赡养费很快被其丈夫拿走。邹建某便认为赡养协议中明确说到自己只对范老太有赡养义务,既然钱没有用在范老太身上,就不愿意继续支付赡养费。在了解案件背后的原因之后,执行干警决定改变方向,从根本上化解这起赡养纠纷。11月10日,执行干警再次驱车来到范老太所在的村子,先到村委会与村干部进行沟通协调,希望参与此案执行,村委会表示会全力协助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后,执行干警和村委会负责人召集邹建某和范老太共同商议此案,一方面,执行干警从法律、道德、人情等队方面对邹建某进行说服教育,同时还警告邹建某如果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另一方面又做范老太丈夫邹某的思想工作,邹某承诺今后不再把范老太的生活费拿走。慑于法律威严,邹建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将粮食折合人民币共计1000元交给到了范老太手里。村委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每年督促邹建某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范老太拿到应得的赡养费用,这起赡养纠纷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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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一行4人到宝丰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
11月10日,为提高“老赖”的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沈志勇来到拘留所,为数十名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课。
11月9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局干警齐聚执行指挥中心,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通许县农民厉某跟随于某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钢筋工,挣得16800元劳动报酬却迟迟拿不到手,这让厉某一筹莫展。
10月25日,在郏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记者针对郏县交通运输执法局的主要职责和成立以来运行情况进行了提问。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查控小组,统一处理案件送达、查控工作。
2014年,经营粮食生意的张某与赵某等其他3家做生意的在银行通过4户联保共贷出700余万,张某贷了150万,赵某贷了200万。贷款到期后,赵某无力偿还,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月8日,据石龙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该院全体执行干警放弃休息奔波在执行一线,共执结案件16件,现场和解9件,涉案标的330.2万元,司法拘留15人。
10月7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宋新亮副庭长在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的陪同下,看望慰问郏县法院“国庆假期”期间奋战在执行一线的全体执行干警。
9月29日上午,通许县法院在该院二楼前大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媒体就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限制失信执行人以及打击拒执方面等问题进行提误码,该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朱向永对记者的提问一一作答。
9月15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例行会议,学习“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法律知识,各执行组负责人根据结案率汇报情况,并集体“会诊”近期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案,进行集体学习研判,不断提升办案结案水平。
9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河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马军杰等一行到开封中院巡视督导工作。
9月8日,通许县法院执行局上廉政党课,敲廉政警钟,通许县法院副院长杨文珍、纪检组长张明新、执行局副局长朱向永以及执行局全体法官、法警等20多人参加了当日的廉政党课,课后党员们积极对照反思,查找自身不足。
9月5日,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申请人举报,发现被法院查封的一辆丰田牌越野车停在上街一小区内,立即派出执行干警前往扣押。
已经是夜里九点半,息县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里灯火通明,张局长眉头紧锁,仔仔细细的在对卷宗作最后的审查,900多本卷宗,每一本他都要细细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