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张治菊) 车上标着出租车牌子,放着顶灯、计价器,花了高价买回来准备运营挣钱的出租车,被交警一查成了假出租,买卖双方对簿公堂。
2016年2月史某打算买合法运营车辆运营,周某称其车辆系南阳市政府批准营运车辆,比营运车辆轿的便宜,车上有公司的标志,有顶灯、计价器,车门上也有公司字样。2016年3月7日,史某支付给周某6万元,双方签订转让协议。3月12日周某打电话让周某注意运管部门。2016年4月26日,史某被运管部门查处,收取车顶灯,这才知道该车是非法营运的车辆。2016年5月6日史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核实,该车是私家车,没有依法批准,不可营运经营。史某诉至法院,认为该车实际价值3万元左右,而被告称为营运车辆卖了7万元,原告已支付6万元,这明显不公平也不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请求法院撤销双方车辆转让协议,返还已支付的6万元车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庭审中,被告周某辩称,原告购买被告车辆,经过很长时间的考察,是在其知道被告车辆真实状况的情况下购买的,原告诉状所说的受到欺诈,完全不属实。双方协议已签订生效且已实施,应当继续履行,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为此特提出反诉,要求反诉被告履行车辆转让协议,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支付下余的10000元转让费。
宛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在争议车辆买卖过程中被告周某是否存在欺诈和显失公平的问题,法院审理查明,豫RXXXX长安汽车行驶证载明系非营运车辆,没有营运资格,周某购买车辆后在车上自行加装顶灯、计价器,车门上贴有XX公司字样,使人误认为系出租车辆可以营运。在原告史某表明想购买出租车营运时,周某不讲诚信,不明确告知其车辆不能营运的重大事实,致使史某违背原本要购买出租车的真实意思表示,作出错误判断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周某构成民事欺诈行为。
其次,2014年7月,周某购买新车时价格为56900元,2016年8月12日经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车价值32000元,而双方协议购买价格是70000元,二者悬殊较大,明显显失公平。综上,为保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原告请求撤销2016年3月7日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法院予以支持。同理,周某的反诉请求因协议被撤销而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第三,原告史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具备一定的辨认和识别能力,庭审中原告称,也了解到正规出租车的转让价格要远超过70000元,仍然签订协议也有一定的过错,故应当承担10%的责任,即周某应当返还史某60000元×90%=54000元。史某应当在收到购车款时将豫RXXXX长安汽车返还给周某。
关于史某请求周某赔偿因欺诈、显失公平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36000元。因原告史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损失确实存在,故不予全额支持。但考虑周某明知史某购买该车的本意就是拟营运收益,也为惩处不讲诚信的欺诈行为,参照该市出租车行业的市场收益,法院酌定周某应赔偿史某损失10000元。
宛城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周某返还史某购车款54000元,史某收到该款项后退还周某轿车;周某赔偿史某经济损失1万元。周某不服,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
新闻线索邮箱 nanyang@hnr.cn
新闻线索电话 18838961697
映象网·在河南·看世界·用微信扫一扫关注“映象网南阳”公众号
2017年11月10日晚7点,被执行人霍某从住了七天的巩义市拘留所里走出后说道:“我这辈子不想、也不会再进这里了。”面对自己这一身颓废装扮,霍某赶紧换上了朋友给他买的新衣服。
近日,新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经过连续缜密侦查,抓获一名专门诈骗老年人的骗子,作案近20起,涉案金额近5万元,缴获作案用摩托车一辆和手套、口罩、头盔等工具,作案人王某被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
李某在某学校附近开办了一家照相馆,2016年2月的一天,有几个学生因想逃避学校门卫检查,不被老师发现其私自外出,便以“学校伙食不好”为幌子,希望其能为他们办理出入证。李某认为,复制学校出入证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又有利可图,便比照该校发放的出入证,伪造了出入证。
11月8日12时11分,正带领民警、辅警巡逻的光山县公安局文殊派出所所长晏峰接到光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方洼村张洼村民组袁某家被盗。
11月8日,登封市公安交警大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2017年度第二批终身禁驾名单。其中,已51岁的于某拿到驾照还不足1年。
新密一司机醉酒后驾车回家途中,强行超车时与对面一辆正常行驶的黑色越野车迎面相撞,导致两车损毁严重,幸亏两车司机都系上了安全带,才使得车上人员无一受重伤。
10月28日,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电话响起,电话里传来的长期找不到的被执行人徐某某的声音。徐某某主动提出还钱,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11月7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在郑州树木园举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并现场开庭审判了发生在附近村庄的两起典型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当事人除了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外,还要在犯罪现场补种树苗。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男子王某曾因诈骗被打击处理过,然而事后他不思悔改,冒充警察、检察机关人员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多次骗取钱财。近日,王某被淇滨区人民法院数罪并罚获刑6年,并被处罚金1万元。
近日,一男子在淇滨区某幼儿园里从家长身上偷得数部手机,当他翻墙逃跑时被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黎阳治安中队巡逻民警遇到并被抓获。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日,一位刚从国外务工回来的被执行人李某被“请到”新县人民法院,并被该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平顶山一男子突然把路边的女婴扔到桥下水中,随后逃跑。20多个小时后,平顶山警方将此人抓获。
2017年11月3日上午9点50分许,鲁山县交警大队张棒棒、摆雪冰、田亚鑫等人在花园路与鲁平大道交叉口执勤时,遇到两名从许昌来鲁山实习的大学生求助,说自己乘坐出租车时将自己的苹果手机遗落在车上,想请交警帮忙找回。
10月30日下午,汝州一位市民带着300余斤硬币到汝州市某房地产售楼部缴纳商铺定金,惊呆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