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郝晓欢 杨亚冰)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3月15日,西峡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在城区主要街道通过给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制宣传彩页,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其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也体现了西峡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3月15日是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建安区工商质监局蒋李集工商所,在凯丽达家园超市,开展2018年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内乡法院青年志愿者在该县邮政广场开展街头普法活动,通过摆放法律知识展板、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3月13日上午,汝州市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李亚芳带领党员志愿者来到汝州市第九中学,开展“三八”维权月暨送法进校园宣传活动,并为该校的师生上了一堂主题为“祝你勇敢,祝你好运”的法制课。
3月14日,新野法院组织法官们走上街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2日下午,“2018年消费维权志愿者座谈会”在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分局五楼会议室召开。
3月13日上午,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7年全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意防范、维权。
3月12日,记者从平顶山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保险、餐饮、家电、大型商场、家庭装饰等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和稳定的消费环境,市消协决定设立首批消费维权服务中心站。
购买了不合格产品却无法进行有效索赔的现象,一度困扰着不少网购爱好者。近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网络购物产生纠纷的案件,为消费者网络购物维权打开了突破口。
为进一步深化广大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妇女依法维权意识,3月8日上午,在第108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在许都广场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集中宣传活动。
王某与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筹协议书,双方协议房屋购买采取缴纳首付款10万余元,尾款用公积金按揭支付方式进行。
近日,三门峡市检察院组织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干警到湖滨广场开展主题为“和睦家庭,与法同行”的庆“三八”妇女维权集中宣传活动。
3月6日,荥阳市京城路街道会同司法、妇联、水务局等共建单位开展了妇女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尉氏县人民法院选派5名优秀女法官来到人潮拥挤的人民广场,参加由县妇联组织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在明媚的春光中提前为广大妇女送上一份节日的“法律”大礼。
2月2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走上街头,就签订劳动合同、追讨被拖欠工资以及工伤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近日,唐河法院执行干警多方积极周旋,终于为在燃气安装事故中受伤的一家三口要回了全部40余万元赔偿款,一家三口也终于能够在2018年春节前获得一丝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