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电动车主不遵守交通规则致人受伤赔偿4万

2018-05-1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王清冉)日前,宛城区法院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过程中没有遵照交通规则,原告为躲避而摔倒致伤。

2017年6月份的一天,路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驾驶至交叉路口处时,遇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沿路自西向东行驶,谢某为躲避路某的电动车,操作不当,摔倒在地,造成谢某和乘坐人刘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路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谢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刘某无责任。因赔偿问题谢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路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未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谢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发生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审理期间,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路某赔偿谢某各项损失4万元,谢某不再以该事故向路某请求任何相关赔偿。

法官提醒: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停车瞭望,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n3oOePpT..jpg.jpg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电动车 交通规则 责编:张佳蓓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桐柏县扶贫农特产亮相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 桐柏县扶贫农特产亮相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

精品原创

内乡法院参加内乡县原创歌曲创作展演大赛 内乡法院参加内乡县原创歌曲创作展演大赛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