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肖宇)杜某于2017年12月6日向齐某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两个月,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2月6日,并约定了贷款利息为20%。两个月期满,齐某多次催要未果,于是将杜某诉至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该院确认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中约定杜某同意于2018年4月1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欠款及利息。
而后杜某违背协议,到期仍未还款。虽说调解书是基于双方自愿而制定,但是经由当事人签收确认的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于是,在齐某的申请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18年5月7日,内乡法院依法向杜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要求杜某在执行通知后三日内向法院汇报之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同时,也向其送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对杜某在履行完毕之前的一系列高消费行为,包括出行方式、娱乐场所、度假旅游等加以限制。但是杜某仍不以为然,选择无视。
在执行法官与其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该院决定将杜某依法拘留,并对其财产进行追踪,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执行,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
2017年11月8日13时30分许,平顶山叶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昆阳大队七田阳光幼儿园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马自达牌轿车的车辆号牌可疑,该车辆行驶速度突然减慢,民警随即将其拦下,当民警上前查看车牌时,驾驶员犹豫的神色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十一长假期间,乘坐客车出行的市民相对集中,客车司机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安全驾驶,然而仍有客车司机胆大酒后驾驶。
山阳区法院在执行尹某某与王某某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某拘留期间,其亲属主动到法院代其履行义务,致使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得以执结,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日,新乡红旗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强大震慑力。
夜晚,一辆大货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倒在地上,在大货车司机报警时,一辆越野车又从伤者身上轧过。
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科技应用水平逐步提升,并且在道路一线管理中发挥着突出作用。4月7日上午,映象网记者来到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就科技缉查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细了解。
春光明媚,正是放风筝的好时节。3月25日,记者在市缝山公园看到,一些市民带着孩子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一旦风筝挂到高压线上,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虽然很多市民知道在高压线下放风筝的危害,但心存侥幸。
3月1日上午,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讯问室里,五中队队长李梦杰在讯问涉嫌非法贩卖伪基站犯罪嫌疑人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