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新兵)“兄弟齐心,其利断金”。6月8日上午,在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协助下,镇平县法院顺利擒获一长期躲避法院执行的失信人余某,这次行动很好诠释了两地兄弟法院团结协作,共同解决异地执行难的精神,为案件顺利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案件被执行人余某因未履行镇平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余某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拒绝申报财产,以各种手段逃避执行。申请人多方打听获悉余某躲避在社旗的岳父家,并经营一家贸易公司,收到消息后,镇平法院执行干警驱车直奔社旗法院执行局。余某长期在社旗居住经商,社会关系比较复杂,为了确保行动万无一失,顺利擒获余某,双方干警周密研究执行预案后,社旗法院执行局长立即安排精兵强将协助执行。
在社旗法院执行干警的带领下,两地法院执行干警便来到余某经营的店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余某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成为失信人,公司招牌上“诚信、领航、责任、专注”的标语口号却赫然在目,执行干警迅疾进入店内,将正在办公桌后悠然抽烟品茶的余某团团围住,余某被强大的执行阵容所震慑,呆若木鸡的被执行干警带上警车,随即被带回镇平法院依法拘留。
此次联合执行干脆、利索、迅速,从干警出发到拘传余某不到二十分钟,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力,也是全国各地法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攻坚克难解决执行难的真实写照。
6月1日上午,江苏南京一家租赁公司的代表李先生特意来到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张勇军送上一面印着“秉公执法,神速执行”的锦旗,表达了谢意。
近日,周口鹿邑籍失信被执行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6年,王某(女)因借款合同纠纷被张某起诉至川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46万元及利息,判决于2017年9月生效,但被告王某并没有履行判决,原告王某于当年年10月向川汇区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王某始终逃避执行,拒不配合,与法院“躲猫猫”,在公安系统的配合下,5月28日凌晨,王某最终在一旅社落网。
11月29日,被执行人马某手提33万现金赶到社旗县法院,乖乖履行了执行款,对马某进行评价教育后,执行法官胡学朋遂解除了对其车辆的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