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萨娜)6月27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二次查询,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在郑州市某银行账户有存款,便于当日奔赴郑州市进行异地扣划,成功执结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2018年1月,刘某诉至西峡县人民法院,要求与妻子李某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了“刘某自愿于领取民事调解书时一次性支付李某经济帮助100000元”的调解协议。然而刘某仅给付20000元,剩余80000元拒不支付。今年4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一方面与刘某取得联系,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一方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刘某名下财产。然而刘某长期躲避在外,面对执行人员的劝说丝毫不悔过,之后直接拒接电话。
6月27日,执行人员进行二次网络查询,一天后得到反馈,刘某在郑州市的某银行账户有存款,且足够供该案执行。为防止存款被刘某取走,执行人员于当日奔赴郑州市,最终顺利扣划存款,该案得以迅速执结。
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存款,却对判决书确定的案款迟迟不还,6月1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刘法官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储蓄账户等情况,不到六天时间就成功执结一起112000元的追偿权案件。
近日,睢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杜某与田某因感情不和在2012年选择离婚,婚后生育一对双胞胎由父亲杜某抚养,母亲田某每月给双胞胎儿子抚养费400元,并于每年的2月9日前一次付清,直至双胞胎儿子年满18周岁为止。由于田某未支付2016年与2017年的抚养费,杜某遂于2018年4月将田某诉至叶县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掌握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的证据,被执行人在铁证面前为了免于“拒执罪”刑事处罚,赶紧通知家人于4月3日履行了全部案件款,求得申请人谅解撤回刑事自诉。
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点对点”网路查控平台,连续两次凌晨出击,最终锁定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逾百万,随着3月22日上午执行干警将最后一笔案款成功扣划,帮助37位农民工讨回134万元血汗钱。
3月20日,随着申请执行人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完毕执行案件交接手续,鲁山县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经过24小时不间断查询,在执行立案后短短一个月,就为这起案件的申请人王某快速执结案款200万元,再次彰显了执行信息化的巨大力量。
“10万元案件款已经收到,网上查被执行人财产效率真是高,真是太感谢了您了!” 这是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培辉3月13日收到的一条申请人发来的短信,喜悦和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2015年10月3日凌晨,张某之子张小某驾驶后八轮货车在鲁山县董周乡某汽车修理铺为轮胎充气过程中发生爆炸,将张小某炸成重伤在送医过程中死亡。由于张某之子所驾车辆系从肖某处购买的二手车,虽然怀疑轮胎存在质量问题,但因购买地点无法查清,事故赔偿问题就张某家人就没有深入追究。可是2016年,张某得知原车主肖某车辆的轮胎是在贾某处购买,贾某为此还于同年7月通过诉讼向肖某追讨过轮胎款。
为探索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查人找物新模式,叶县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与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各银行等单位联网,通过被执行人人口基本信息的查询,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
2014年,李某与秦某因土地纠纷,秦某支付李某55万元,要求李某交付土地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12月7日,一位56岁的申请人来到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寻求帮助。
12月5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在执行一起财产保全裁定案件中,运用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某工业自动化公司银行存款287万元,及时高效执结了该案。
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扣划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些人心存侥幸,企图以“躲猫猫”的方式逃避法院执行。日前,一名躲到山西太原的被执行人潘某某被潢川县人民法院以异地执行方式司法拘留15日。
2016年,高某因向权某借款未按期归还,被权某诉至法院,在法院判决高某归还权某借款及相应利息后,高某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