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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信息补办信用卡 透支消费不还被判刑

2017-04-1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魏锞)  冒用他人信息补办信用卡归自己使用,透支消费10万余元,不愿还钱被判刑。日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完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3年,占某用自己的信息办理了一张某银行信用卡,并在与陈某做生意期间交给陈某短期使用,用完后再把卡收回。2014年6月之后,占某与陈某散伙,生意上不再有联系,便收回信用卡放了起来。2015年6月,占某和银行联系后被告知,因为综合评分不够信用卡不能继续使用,也不能补办,占某便将信用卡剪掉不再使用。直到2016年4月份,占某想办理个人信贷时,才发现自己之前停用的信用卡在2015年8月18日被挂失补办,以后一直在消费,截止2016年4月底欠款10万元。占某十分疑惑,立即将卡冻结并拨打了补卡时留下的电话,才发现补卡人原来是以前的合伙人陈某。占某通过表哥和陈某沟通,陈某表示只愿意还5万元,占某不同意,但看在表哥的面子上没有报警,要求陈某先还一部分钱再说,但陈某一直不还,占某无奈报警。

据陈某交待,他与占某做生意时,占某同意他使用这张信用卡,生意散伙后就没再用。2015年8月,他收到一条信息,点开网址后发现这张信用卡还能用,于是,就登录银行网站填写卡找不到了,并输入占某的身份证号和自己的手机号码,挂失补办了信用卡,并用占某的名字将新卡邮寄给自己使用。收到卡后,陈某便激活了信用卡,供自己消费使用,用着还着,先后透支了10万元左右。补办卡的时候,他没有征求占某的意见。占某打电话让他还钱,他还了19000元,就没有再还钱了。信用卡上的钱是他透支的,但在补办信用卡前,占某在信用卡上透支了4万元,是他还的,到现在占某都没有还他。案发后,他的妻子已经将钱还清了。

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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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冒用 诈骗案 信用卡 透支消费 判刑 责编:张亚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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