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丹水法庭巡回审理一起民事案件
原告在做最后陈述
被告在做自我辩护
休庭后人民陪审员继续做原告思想工作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晶雅 范小婵) “快来看,法院来这开庭了……”5月24日一大早,西峡县丹水镇卓沟村的村民们都呼朋引伴地聚集到了村部。原来,是西峡法院丹水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在这里巡回审理一起人身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和被告本是亲叔侄关系,因多年前的一桩矛盾两家积怨已久。2016年12月21日中午,喝了酒的被告见到侄子,想起往事便气不打一处来,从背后将原告按倒在地进行厮打。随后原告到当地卫生院进行检查并治疗。今年3月底,原告将叔叔诉至西峡法院丹水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6万余元。
案件承办人王丰敏通过阅卷和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双方系亲叔侄,且被告已年过七旬,原告也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为了减轻两人诉累,决定用巡回审判的形式到他们所在村部进行开庭。与此同时,考虑到案件特殊性,王丰敏从西峡法院“家事邻里纠纷”专业人民陪审员库中抽选了两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通过规范的庭审流程和详尽的释法明理,让两名当事人和围观村民充分感受到庭审的威严和法律的庄重。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拿出了二十多张票据证明自己医疗花费八千多元。合议庭成员在仔细查看了票据后,发现票据时间从2016年10月到今年三月,人民陪审员沈绪生便拿着票据一张一张和原告进行核对,面对人民陪审员的质问,原告含含糊糊无法自圆其说,最终证实只有四张票据为打架事件发生后的检查治疗费用,围观村民也纷纷叫好。
到了法庭调解阶段,审判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为双方分歧较大,最终调解终止,审判长宣布休庭。在书记员让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的间隙,两名人民陪审员继续做原告思想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亲情和法律两个方面引导,告诫原告要认清事实,尊重法律,更要珍惜亲情。在场的村干部和双方亲属也一起做起了原告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众人的不懈努力,原告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切合实际的1500元,被告也当庭拿出1500元现金交给原告,案件成功得以调解,一起原本复杂的民事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参与调解的村干部感慨地说:“为他们叔侄俩的事我们可没少操心,多亏你们今天来这里开庭,要不他们叔侄俩的矛盾估计得到猴年马月才能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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