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崇 周迅) 8月25日,老赖朱某主动到镇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镇平县人民法院首例老赖投案的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告破。
2010年至2012年间,朱某分三次向程某借款共计38500元。经程某多次催要,朱某拒不偿还。该案经过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朱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程某385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周迅接到案件后,迅速来到朱某家中督促其尽快履行。此时朱某已不在家中,其家人也声称联系不到朱某。经过综合分析,发现朱某已经涉嫌拒执罪,遂引导程某提起刑事自诉,镇平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后,移送镇平县公安局进行网上追讨。慑于法律的威严,朱某主动到镇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履行了全部款项。程某也撤回了刑事自诉。
“没想到欠个钱还能成为逃犯,以后我再也不干这样的事了”朱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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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了蔺哥,这事我确实做的不对。”8月28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冯某获罚金刑,表示服判不上诉后,当庭向自诉人蔺某进行道歉。
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力,代表着司法权威,被告应当予以执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执罪”案件,被执行人胡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光山法院判决单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8月10日下午,由安徽省六安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有春带队的学习考察组一行四人,来信阳中院调研交流打击拒执罪工作,并在信阳中院举行了执行工作交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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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胡某被执行人员从南京带回后,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依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胡某仍然拒不履行义务,因其涉嫌转移名下财产,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平舆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营玻璃生意的老板陈某雇佣村民吴某为一家老年公寓施工装修,正在工作的吴某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导致全身多处骨折。
黄某甲与黄某乙系亲兄弟。黄某乙与其父母及弟弟分家并单独立户。2014年,黄某甲经过批准在本村民组自建房屋二间三层。2016年,黄某乙夫妻以房屋系其父母所有为由,未经黄某甲同意即入住该房屋,经多方调解拒不退还。
6月23日,光山法院集中审理了三起“拒执罪”自诉案件,三位失信人分别被判处徒刑或单处罚金,有力打击了失信人的拒执行为,营造了依法打击失信人的高压态势,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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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洛阳中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洛阳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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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案”影响大,涉及面广,各级法院重点执结“骨头案”,对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得目标意义重大。
镇平县人民法院再次正告尚未履行镇平县人民法院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拒不履行的,镇平法院将根据案情对其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唉,如果早点还了钱就好了!”叹息声中,胡某走进了郏县看守所的大门。近日,被执行人胡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被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执行人吴某在与申请人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仍拒不履行义务,张某提起刑事自诉最终促使案件顺利执结。7月11日,郏县法院成功执结了该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