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张延波 侯祎斌)11月13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即执结一起离婚纠纷,被执行人田某在被依法拘留后,履行了返还4万元彩礼钱义务。
该案申请执行人樊某和田某于2013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田某从2015年6月即外出一直未归,樊某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并要求田某返还结婚时支付的彩礼9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樊某和田某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由于给付彩礼导致原告家庭生活困难,遂判决双方离婚同时,判决田某适当返还彩礼4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田某一直声称没钱返还,并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后在11月13日的凌晨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将田某堵在了家中,并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看到躲避执行无效后,田某在拘留所联系家人送了了执行款,该案即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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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宝丰法院杨庄法庭利用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这也是宝丰法院首次利用信息技术调解的一起特殊案件。
10月28日,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电话响起,电话里传来的长期找不到的被执行人徐某某的声音。徐某某主动提出还钱,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研究显示,最佳结婚年龄段是28-32岁,在这之前或之后都不推荐,因为32岁之后每晚一年结婚,离婚率都会增加5%。
11月6日,中牟县姚家镇的胡某某和爱人一起,拿着新领的结婚证,激动的来到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他们找到自己案件的承办人王锡华,主动要求撤案,并对王法官表达了感谢。
11月6日,该院和解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了全部义务,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申请人廖某与被执行人崔某原是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后因感情破裂,廖某向红旗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荆某(女)、原某虽离婚近四年,但双方间的财产纠葛却难以平息,成为阻隔两个家庭走向新生活的障碍。10月20日,双方争执不休的财产纠纷在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场婚姻家庭纠纷得以终结。
10月14日,申请人訾某一大早来到镇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书写着“心系百姓、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姜鑫公正、高效地执行案件,维护其合法权益。
抚育未成年子女是为人父母的责任,即使离婚也不应免除义务。然而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何某却拒不执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抚养费。
被执行人明明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得知法院将要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时,才连忙履行义务。9月29日,郏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7年9月24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即执结一起彩礼纠纷,被执行人王某因被判还彩礼拒不履行而受到拘留后,最终送来了执行案款,案件得以执结。
婚前按人口分配的拆迁安置房和过渡费,离婚后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被前公公转卖给他人,拿到一纸胜诉状却见不到一分钱的王娟一筹莫展,在2017年4月13日申请了执行,而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也用实际行动为王娟讨回了公道,在展示司法为民的同时彰显了司法权威和破解执行难的决心。
徐某申请执行庞某为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徐某、被告庞某于2015年9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同在北京工作生活。
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躲避法院执行,被法官查明真相,准备对其采取措施时才慌忙履行法院生效判决。9月19日,被执行人薛某将欠款及利息共计28万元交给了新郑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
原告杨某与被告崔某经媒人介绍认识。2013年9月25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订婚时,原告支付被告彩礼21800元,被告回赠1800元。结婚时,原告支付被告彩礼40000元。原告给被告买了金项链、金耳钉和金戒指。2014年6月30日,双方生育女儿叫杨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