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任远征)“如果你再拒不执行,法院将会以拒执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一旦你因拒执罪被判刑,因你目前还在缓刑考验期内,法院将会撤销之前的缓刑,数罪并罚……”听了执行干警的一番话 ,还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老赖从之前的一口一个 “没钱还”变成了“我现在就打电话联系借钱,你们再等等好吗?”11月21日晚,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郑州带回的被执行人张某,偿还大半欠款后,得到申请人谅解,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张某借了申请人11万元后久拖不还,经法院二审后判决张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偿还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后,张某无动于衷。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但张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执行。
11月19日,执行干警在网上查询到张某因其他案件被判缓刑,现在居住于郑州某社区。查知这一信息后,执行干警于11月20日晚出发到郑州,11月21日上午到达张某所在社区的司法所。在司法所下属社区矫正机构的配合下,当日成功将张某带回宛城区法院。在社区矫正机构见到张某,待执行干警对其释法并警告后,张某的态度一下子变了,他请求电话联系借钱。在张某被执行干警带回南阳的路上,张某表示自己手头现在没有那么多现金,愿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
11月21日晚上9点多,执行干警通知了申请人到法院协商,经调解,张某请人来现金2万元,又通过银行转账5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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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轻信亲戚,将自己信用卡密码告知,谁知亲戚见财起意,盗刷信用卡数万元。日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11月7日晚上7点30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几名执行干警与一名被执行人还在等着申请人收到银行转账的消息。
“王警官,我今天就去法院交执行款,你们赶紧把它(曝光信息)删除了吧!”日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办公室接到了一名老赖的电话。
11月4日清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0余名干警在法院集合,开展秋季执行攻坚周末集中执行行动,宛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在出发前作动员讲话,并就执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1月1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参加该区国安办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10月30日上午,申请人张某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拿到了两名被执行人拖欠多时的执行款,高兴的不住向执行干警道谢,申请结案。
9月30日是全国烈士纪念日,为铭记先烈的丰功伟绩,传承英雄的光荣事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9月30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干警在副院长刁德顺、纪检组长史新珍的带领下,参加区委组织的宛城区2017年烈士公祭大会。
9月30日清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出动,在官庄工区,兵分三路,剑指老赖,“秋季攻坚”执行行动再次开战。
10月1日清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十余名干警冒雨出发,按照国庆假期前制定的行动计划,如期开展 “国庆执行风暴”。
9月29日凌晨3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李进春带着执行局的同事风尘仆仆的从广东回到南阳,一件17年前的旧案成功执结。
9月25日,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会议由执行局长石明团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在会上作重要发言,全体执行干警参加。
9月11日上午,83岁的王老太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拿到了两个儿子给的抚养费,母子三人尽释前嫌,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9月6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召开9月份工作例会,回顾上个月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安排部署本月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8月3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宛城区委书记刘中青、南阳市中院常务副院长刘鹏一行莅临宛城区法院,检查指导宛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家住新店乡的王某甲两年前承包一项建筑工程,王某等四人跟着他干活,工程结束后,王某甲共欠王某等四人工程款9700元,并打有欠条。法院判决后,王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