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张延波 杜旭)“你好,法官!我是李某某的儿子,我现在就去法院替我爸还钱,你们就不要把他送拘留所了!”2018年1月10日,新野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儿子的电话,说愿意替父还债,并最终在其儿子拿来了执行款后,成功将案件执结。
原来,该案被执行人李某某系一包工头,2016年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李某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时,由于站立的施工架竹排滑落,造成王某从架子上跌落受伤。后王某到医院治疗,花费大量医疗费,并经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后因赔偿事宜未果,王某将李某某起诉到法院,并获赔8万余元。
该案在执行阶段,在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李某某一直以工程款未拿回,自己无力履行判决为由,拒不支付相关款项。后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因事故造成残疾尚卧床不起的现状,决定对李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在将李某某送往拘留所的前一刻,接到了开头所说的李某某儿子愿意“父债子还”的电话,最终执结了案件,李某某也免于“拘押之灾”。
为了制止手不离机(手机)的儿子,父亲重说了几句,结果让儿子情绪激动欲跳楼,最终,经过警方的介入,成功使得少年小李的情绪得以平息。
12月12日,被执行人宋某的父亲来到平舆法院,一边向执行干警送上执行案款一边说到:“干警同志,这是我女儿40000元执行案款,我替她还!”
他身在异乡,但关注家乡;他不图名利,却做了好事一大筐……他就是汝州在郑工作的爱心人士侯三钦。
11月22日早晨,64岁的罗某和58岁的陈某如约出现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锡华法官的办公室,他们是一起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家属,也一度视彼此为仇人,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13年的恩怨终于化解。
11月22日早晨,64岁的罗某和58岁的陈某如约出现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锡华法官的办公室,他们是一起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家属,也一度视彼此为仇人,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13年的恩怨终于化解。
2017年11月15日,在伊川县人民法院拘留所里,被执行人王某的父亲为王某缴清全部执行款项,并就王某的行为向申请人道歉,一场因讨要工资引发的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
他们在家人的搀扶指引下,参加周口市文昌中学开展的以“拳拳爱国心,九九敬老情”为主题的爱老敬老活动。此次活动也受到了共青团周口市委的大力支持,共青团周口市委学校部部长马仁玲号召学生要关爱老人,多陪伴老人,让老人的笑容每天绽放。
10月31日,平舆法院“软硬兼施”齐上阵,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张某归还了父亲的责任田,承诺以后孝顺父母,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2017年9月22日凌晨,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在集中执行活动中,按照百度云的提醒,将在金融执行组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李某的儿子李某某顺路捎带拘传。
继“春雷行动”、“夏季雷霆”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后,新乡县人民法院再次启动“秋季风暴”专项活动。被执行人吕某长期“躲债”外地不履行判决义务,9月15日晚,执行法官将其纳入“秋季风暴”首批执行案件名单。
2014年,经营粮食生意的张某与赵某等其他3家做生意的在银行通过4户联保共贷出700余万,张某贷了150万,赵某贷了200万。贷款到期后,赵某无力偿还,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月2日清晨6时,内乡法院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集结执行队伍,来到该县城关镇南园村被执行人余某家,将长期欠钱不还的余某逮个正着。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然而,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并非是被执行人本人,而是其亲生女儿娟娟(化名)。
9月14日,朱先生终于拿到属于儿子的赔偿款,为了表示感谢,他向执行干警王磊送来锦旗。
2017年7月20日凌晨,辉县市人民法院在集中执行活动中,将父亲逃跑后儿子辱骂执行人员的杨某某带到法院,杨某某悔恨万分,联系家属将案款交齐并缴纳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