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新兵)两家同宗同源,老宅子又紧邻,为了4尺出路闹的不可开交,乡村干部屡次调解,都无济于事,原告为了争一口气,将被告诉至法院。4月8日,清明节放假上班第一天,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法官弋宁深入实地,走访调查、勘验现场,找准症结、对症施药,春风化雨般地从心理上解开了当事人的“疙瘩”。
2017年,王乙在规划的宅基地上建了新房,王甲的宅基地与王乙相邻,但王甲没有建房,便在这块宅基地上种了庄稼。王乙在两家之间规划的道路上修筑了水泥路,王甲认为规划的路宽为5米,现王乙修了6.3米,侵占了他4尺宽(1.3米)。双方为此事争执不下,矛盾愈演愈烈,村组多次调解都无济于事。王甲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乙恢复原状,把侵占自己4尺宽的路面砸了。
此类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情况往往错综复杂,如果只是开庭审理,不一定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后遗症也大。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弋宁法官对此类案件有着深刻的认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弋宁笑着说,“法官只有多跑腿,群众才能少折腾。”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为了摸清案件事实真相,弋宁借来卷尺,带着司法辅助人员张莹驱车60余里,首先来到纠纷发生所在地的太和镇派出所,向曾经接过王甲报警电话并出警的民警了解情况,所长惠立先又联系村组干部和城建所工作人员前来一起商讨症结所在,找准突破口。
因双方当事人是邻居,接触频繁,日常生活中就有鸡毛蒜皮的小纠纷,这次因出路问题又闹出来新矛盾,他们也曾三番两次前去化解矛盾,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甚至一度剑拔弩张,所以大家对法官能够顺利定纷止争,也不抱有太大希望。
通过之前对证据材料的研究,再加上大家对双方争执来龙去脉的介绍,弋宁心中有了一点眉目,欲想彻底摸清事实真相,化解双方干戈,还需和大家一起实地走访勘察现场。
四月初的社旗桃红柳绿,油菜花盛开,但弋宁无心留意车前美景,而是一门心思的谋划着。来到村口,王甲已提前在争议现场等候,王乙看到法官、派出所民警和乡村干部来到了自己的家门口,也赶紧迎了出来,向法官说明自己的宅基地只建了15米,少建1米。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双方没说两句话,就又你一言、我一语的吵了起来。弋宁法官制止了双方的争辩,劝导双方把注意力集中到案件事实真相上,然后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开始丈量。
测量结果确实如王乙所述,让王甲猝不及防。大家原以为事实结果清楚,下一步终于可以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了,但没想到的是,回过神来的王甲仍不依不挠,“村里新盖的房屋出路都修5米宽,你为啥要修6米多,应该恢复5米宽。”王乙也毫不示弱的予以反驳,“我让出1米修成路了,又没违反法律,何况路南边你种的树在我的地盘。”双方的分歧远远超出大家的预期,为了让双方保持冷静克制,弋宁法官停止了对双方的调解。鉴于王乙近期将要外出打工,庭审定于第二天上午进行。
第二天的庭审结束后,弋宁法官意味深长地给双方讲了“六尺巷”的典故,希望双方本着邻里一家亲、互谅互让态度解决争议。见证了弋宁法官的辛苦与不易,双方为之动容,态度也缓和了不少。弋宁法官看准时机,开始趁热打铁,从法理情角度,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你们本同宗同源,同室操戈,让邻里贻笑大方不说,还耗时又耗力。以后你们还是邻居,道路宽点有利于你们的出行,希望你们能够从长计议、冰释前嫌、和睦相处。”听了弋宁法官的一席话,双方终于释怀,各退一步,达成了王乙分担一半诉讼费、王甲撤诉的结果。两位庭前视为水火不容的当事人,协议达成后却紧紧握着弋宁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4月2日,一执行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写着“人民法官,不忘初心;廉洁自律,勤政为民”16个金色大字的锦旗送到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满足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需求,舞钢法官积极推行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邀请人民调解员等社会资源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力争实现简案快审快结。
近日,沙堰派出所在沙堰镇某村村干部的配合下,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婚姻引起的纠纷,化解了一场因婚姻纠纷可能引发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春节期间,汉城派出所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辖区的平安和谐稳定,保证春节期间群众能平安祥和过年。
平桥公安分局平西派出所本着维护辖区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 全力开展“大宣传、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努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2月4日上午10时许,登封市公安局送表派出所民警王海乾等人在送表乡走访过程中,听见麦地里非常吵闹,嚷嚷着要打架。
一起很简单的打架事件,却因为当事人之一是聋哑人变得难办起来,还好民警工作思路新颖,自学手语调解纠纷,当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新野县人民法院将贴近民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联系群众,通过走访和巡回办案等形式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非常感谢领导们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我们,关心我们的近况,实在是太感谢了,我对案件的处理非常满意……”案件当事人徐某握起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文辉的手激动地说道。
11月8日,孟津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臧梦华借助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缩短了审限,同时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西平县柏苑街道于楼社区脱贫责任组,为一低保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帮助他妥善解决了一件烦心事,受到了全村人的好评。
由于孩子不是前夫亲生,叶县的马女士离婚后多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给儿子更名却被拒绝。10月20日,马女士将诉状递交到舞钢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近日,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帮助贫困户李某(化名)顺利拿到了意外伤害保险金。
10月31日上午,随着“轰隆”一声响,位于孟津县城关镇某村的几间房屋被推到,一起多年排除妨害“骨头案”得以圆满执结。
10月30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女法官用耐心、细心、温心成功地调解了一起80多岁夫妻状告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案,经法官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