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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法院:法庭“搬进”校园里 以案释法效果好

2018-04-13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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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白丞博 丁清凌)4月10日,下午3点30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现场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该校4000余名师生零距离旁听了庭审过程。

2017年9月6日23时40分许,李某、毛某(另案处理)、马某(另案处理)三人醉酒后乘坐出租车回到南阳市卧龙区光武办事处西华社区西华小区家属院时,因值班保安要求登记,李某张嘴就骂值班保安贾某。随后,李某又进入保安值班室,将值班室内的茶瓶、对讲机、手电筒摔坏,并把进出门挡车杆掰坏。经鉴定,被损坏的门禁控制器、道闸杆价值1100元。

次日0时许,李某、毛某、马某三人又窜至南阳市百里奚路与光武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无故拦截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出租车,李某趴在出租车的引擎盖逼停出租车,随即到副驾驶位置拉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孙某下车,孙某不下,李某二话不说就把孙某拉下车开始殴打,毛某和马某也上来围着孙某进行殴打。见此情形,坐在出租车后排的被害人徐某和曲某下车劝架并与李某、毛某、马某发生撕扯,毛某将徐某的鼻子打伤。经鉴定,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李某及其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李某现身说法,表示自己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给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庭经过合议,当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庭审结束后,卧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庭庭长王慧结合该案例及近年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伤害、盗窃等类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法论事,通过对案例的讲解让同学们了解到今后如何更好地预防犯罪和通过什么渠道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赢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卧龙区法院此次将庭审“搬”进校园,受到了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师生们的高度评价。参加旁听的学生们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寓审于教”,让他们既能近距离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加强遵纪守法意识。在今后学习和成长过程中,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该校学生处处长也表示,法院将庭审活动搬到学校,对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是一次很大的帮助,这种活动现场感强,很容易被学生接受,希望法院能多举办一些类似的活动,帮助在校同学们消除法律盲点,增强遵法守法的行为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知识,远离不法思想的侵害,在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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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法庭 以案释法 责编:张佳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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