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白丞博 丁清凌)4月10日,下午3点30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现场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该校4000余名师生零距离旁听了庭审过程。
2017年9月6日23时40分许,李某、毛某(另案处理)、马某(另案处理)三人醉酒后乘坐出租车回到南阳市卧龙区光武办事处西华社区西华小区家属院时,因值班保安要求登记,李某张嘴就骂值班保安贾某。随后,李某又进入保安值班室,将值班室内的茶瓶、对讲机、手电筒摔坏,并把进出门挡车杆掰坏。经鉴定,被损坏的门禁控制器、道闸杆价值1100元。
次日0时许,李某、毛某、马某三人又窜至南阳市百里奚路与光武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无故拦截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出租车,李某趴在出租车的引擎盖逼停出租车,随即到副驾驶位置拉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孙某下车,孙某不下,李某二话不说就把孙某拉下车开始殴打,毛某和马某也上来围着孙某进行殴打。见此情形,坐在出租车后排的被害人徐某和曲某下车劝架并与李某、毛某、马某发生撕扯,毛某将徐某的鼻子打伤。经鉴定,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李某及其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李某现身说法,表示自己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给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庭经过合议,当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庭审结束后,卧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庭庭长王慧结合该案例及近年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伤害、盗窃等类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法论事,通过对案例的讲解让同学们了解到今后如何更好地预防犯罪和通过什么渠道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赢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卧龙区法院此次将庭审“搬”进校园,受到了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师生们的高度评价。参加旁听的学生们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寓审于教”,让他们既能近距离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加强遵纪守法意识。在今后学习和成长过程中,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该校学生处处长也表示,法院将庭审活动搬到学校,对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是一次很大的帮助,这种活动现场感强,很容易被学生接受,希望法院能多举办一些类似的活动,帮助在校同学们消除法律盲点,增强遵法守法的行为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知识,远离不法思想的侵害,在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
4月4日下午,舞钢市人民法院在尚店镇料庄村公开审判了一起年近七旬的老两口赡养纠纷案,当地群众、包村干部、乡政府等部分人员进行了旁听,舞钢电视台参与节目录制。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小镇,认识这里的山,这里的人,还有那个独处一隅的法庭——栾川县人民法院三川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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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法院桥头法庭创新工作机制,实行“三全调解”,即全程调解、全心调解、全力调解,在辖区三个乡镇12万人口内积极履行司法联动,诉调对接,取得显著效果。
4月3日上午,襄城县法院颖桥法庭庭长乔亚琴到颍阳镇某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案件,当场开庭、当场调解,案结事了,解决了李老汉的赡养难题。
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法庭根据案情不同,对症下药,能调则调,当判则判。4月2日,该法庭使得一起抚养权纠纷案和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分别以撤诉、调解、判决在一天内结案。
在新野县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溧河铺法庭积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多措施拓宽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月28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步云深入中汤法庭督查指导执法办案工作,针对该法庭辖区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提出要打造旅游特色法庭。
3月22日,邓州市法院首个国家一类标准化法庭——城区中心法庭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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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上午,宁陵法院召开家事法庭成立四周年新闻发布会,省、市等多家主流媒体应邀参会。宁陵法院院长王宏伟出席并对家事法庭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近年来,宁陵县法院家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在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占到35%左右。在此背景下,2014年3月,河南首个家事法庭在宁陵县法院挂牌成立,开启了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的探索和创新之路。
3月16日下午,洛阳西工法院以“送法进校园暨春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为契机,邀请西工区上阳小学60余名小学生到西工法院进行参观学习。
矗立在黄河岸边的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一群法庭干警把焦裕禄精神内化于心,用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书写了一曲曲焦式赞歌,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勇担使命的新形象!
3月14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新启带队到禹王台区法院重点调研基层法庭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