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张延波 梁伟)2018年8月7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打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新野县人民法院经向县委积极汇报,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凝聚执行攻坚的强大合力,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通告》指出,凡在新野县法院立案执行而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主动到执行法院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在公告期内主动履行义务或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宽处理。《通告》强调,新野县法院、新野县检察院、新野县公安局将联合持续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执行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及时侦查取证,一经查实,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依法及时批捕、移送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判,共同打击拒执犯罪行为。
该联合通告已在新野县电视台、新野县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同时在各乡镇、街道公共场所进行了张贴,真诚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行踪和规避、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线索,为构建诚信社会共同努力。
张某和李某二人同在广州工作,2017年3月李某向张某借款50000元,约定2017年12月还清。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李某却失联了,张某无奈将李某告上法庭。经一审判决李某偿还张某借款人民币50000元。
2018年7月18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7月11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传来消息,在该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后,一被执行人的父亲羞愧难当,主动替儿子履行了义务,一起小标的案件顺利执结。
“高法官,我是来还钱的,希望你们把我的黑名单给撤了,别再给我曝光了!”26日一早,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攻坚执行队三队队长高昭的电话响个不停,一起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来电,要求归还欠款。
“高法官你别再打电话了,我把钱微信转给你。”山东省汶上县的失信被执行人袁某无奈地对执行干警高昭说。2018年6月20日,河南省新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感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我反正一分钱都没有,你们看着办,要拘留就拘留吧。”失信人李某不但态度恶劣,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构成拒执犯罪,在法律的高压下,最终和原告杜某达成和解。
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印发《敦促自觉履行告知书》,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送达,明确告知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位当事人应尽的法律责任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减轻执行压力,助力执行攻坚。
“多亏了咱们法官,我才拿到了自己的钱······”6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张老太(化名)再三感谢白成江、张军涛团队为她要来了拖欠已久的10万余元欠款。
6月2日凌晨1点,中牟法院执行干警李慧琳和两名同事依然在办公室忙碌着,他们正在对一名妨害执行的中年妇女陈某办理处罚手续。这时,两名年轻男子急匆匆地跑了进来,他们是陈某的儿子和女婿,这么晚从荥阳赶到中牟,就是为了替一对糊涂的父母履行判决义务和接受法院处罚。
金某与姜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经镇平县法院作出判决,由金某返还姜某105084元,并负担诉讼费1030元。执行法官付会杰承办此案后,向金某发出执行通知与报告财产令,并告知了如不履行将可能承担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风险。
“时法官,我现在就把欠豫安公司的八万多块钱给你拿过来,可千万别将我曝光了,丢不起那人!”5月31日,被执行人郑州市上街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打电话给执行一团干警时涛表示主动履行裁判文书义务,并让其代理人将现金八万元送到法院执行局。
5月30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案,被执行人方某某心存侥幸,只支付部分款项,就拒不支付余下欠款,最终在强制执行的压力下履行了义务。
5月25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孟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对孟某进行体检的过程中,孟某的家人主动将执行款交到法院,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案中,被告人王某成在建院墙时占用了邻居的土地,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2018年5月18日,被执行人冯某主动来到法院,将执行案款交到执行干警手中,并要求将被法院冻结的担保人的银行账户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