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任远征)8月19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租赁纠纷案件对涉案场地进行清场时,案外人王某某装病阻拦执行工作正常进行,执行干警当即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被采取强制措施还有王某某的儿子马某及另一名案外人于某某。
被执行人王某承租申请人张某位于南阳市南都路附近院落一处,约定租期一年,租金分期支付,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万元租金后,剩余租金拒不支付,张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王某支付剩余房租并搬出租赁场地。
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搬出,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王某不予回应。执行干警在涉案院落大门内外两次张贴执行公告,要求王某限期搬离,但王某无动于衷,宛城区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清场。
因王某在承租院内开办有幼儿园和学校,8月19日上午,二十余名执行干警来到执行现场,叫来开锁公司强行打开大门,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在场,执行干警全程录音录像,开始强制清场。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王某某和儿子马某到现场阻拦,王某某装病躺在地上,执行干警叫来120急救车,但王某某及其家人拒绝救护人员对其采取救助措施,明确表示不去医院。执行干警当场告知王某某:要么配合医生检查身体,要么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否则就是妨碍执行。王某某和儿子不听劝说,依然在大门口与执行干警对峙,被执行干警强制带离现场。案外人于某在现场用手机录像并煽动群众情绪阻拦执行也被强制带离现场,同时被强制带走的还有案外人邵某。
案外人邵某被带回法院后,经批评教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写下检查;案外人于某被带回法院后,经批评教育,仍然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违法。
王某某及儿子马某、案外人于某被依法司法拘留15日。当天下午,涉案院落被清场完毕,当场交付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
8月15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市中院组织的强制腾房行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居中坐镇指挥,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石明团带队,兵分三路,共出动警力80余人,救护车2辆,警车13辆,市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见证执行,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当天腾退房屋39间,土地20余亩,执结案件4件,涉案金额1930万元。
7月30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人陈某某把写着“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 公正廉洁 为民解忧”的两面锦旗送给了王硕和边晓明两位执行干警。
6月30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曾某就急忙忙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干警交执行款。
为了牟利,张某某两次非法私自倒卖卷烟,最后一次被当场查获,10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扣卷烟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