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宋豫 芦清伟) 驾驶机动车辆,未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被告人许某,犯交通肇事罪,7月12日,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47000元。
被告人许某,系新野县溧河铺镇人。2015年11月28日18时10分,在新野县溧河铺镇西洼移民新村北一公里处,被告人许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与同向行驶的步行人王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王某受伤、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许某趁在医院看病之际逃逸。经鉴定,王某系交通事故造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被告人许某应付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15年12月22日,被告人许某与被害人家属以147000元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经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驾驶机动车辆,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在案发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许某认罪态度好,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以上情节,在量刑时均酌情予以考虑。为了打击犯罪,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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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2日,新野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涉案标的17万余元,强力维护了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7月9日,河南省固始县大部分地区普降大雨,局部地区降雨达到100毫米以上,突如其来的的降雨造成路面湿滑,积水堆积,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7月4日上午,固始法院执行干警赴南大桥乡安埠村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当袋鼠跳起时,自动驾驶的汽车会以为它离得很远,当它落地时,又会以为它离得很近”。由于无人驾驶汽车的测距系统以地面为参照点,所以无法准确判断袋鼠与汽车之间距离。
市交通局副局长杨战国就如何开展好2017年道路交通平安年活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春旺结合焦作市当前道路交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道路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管理、强化部门联运、提升焦作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进行了强调。
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驾驶车辆,与他人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被告人闫某,犯交通肇事罪,6月28日,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70000元。
6月23日上午,在尉氏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里,该院院长邓强担任审判长敲响了法槌,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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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雷霆”执行风暴开展以来,所到之处如飓风过境,老赖闻风丧胆,但也有个别的“胆大赖”,怂恿其家人对执行干警撒泼辱骂,结果双双被拘留。
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特点,紧盯四个重点环节聚焦用力,扎实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防线。
由法院牵头,联合交警部门、保险行业、律师机构、调解组织等,成立的襄城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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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中,杨某驾驶出租车与史某发生碰撞,造成史某当场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史某家属将杨某告上法庭。
近日,淅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组织召开全县道路运输企业集中警示约谈会议,针对今年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频发,交通违法和逾期未年检现象较多的问题,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警示约谈,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作,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但同时也引发大量问题,伴随着夏季的来临,电动车进入事故高发期。南阳中院民三庭审判员姜付强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