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永强 王远 侯泓颖) 李某在某学校附近开办了一家照相馆,2016年2月的一天,有几个学生因想逃避学校门卫检查,不被老师发现其私自外出,便以“学校伙食不好”为幌子,希望其能为他们办理出入证。李某认为,复制学校出入证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又有利可图,便比照该校发放的出入证,伪造了出入证。
不久,一些学生也打探到这一信息,便纷纷找到李某“帮忙”,他们手持伪造的出入证成功躲避了学校和老师的追查。后来,校门卫在核查出入证时,慢慢发现了一些异常。保卫科在对学生出入证核实后证明是假证,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经多方排查,并根据学生提供的信息在李某开办的照相馆内查获了作案工具以及李某伪造的成品和空白出入证数份。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后将该案公诉至法院,宛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李某非法获利800元,导致学生持伪造的出入证随意出入学校,严重扰乱了该校的正常管理秩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认罪,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辩护人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李某管制六个月,违法所得800元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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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严格落实一卡通风险评估预警、不捕双向说理、深化业务协作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了逮捕质效。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公诉局干警来到江苏省张家港市,向黄某递交了不起诉决定书。“感谢检察院对我不起诉,以后我会努力工作、遵纪守法、照顾好家庭的。”黄某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时,眼中闪现出了泪光。
每天至少添加30个人聊天,通过各种名义诈骗钱财。日前,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仝某某批准逮捕。
近年来,宛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多功能服务区正式对外开放。
近年来,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文化育检”工程,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在宛城区检察系统,有这么一个人,大家都叫他“和哥”。“和哥”本名王胜和,1963年8月生于邓州,1981年10月参军入伍,2002年进入检察系统。在平凡的检察战线上,王胜和严格要求自己,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浩然正气书写了一份检察官的精彩答卷。
7月19日,宛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员额制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区领导刘中青、李培彦、潘自东、陈明远、方传军等参加。
截止今年2月,该院共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规章制度12份,开展征迁人员集中培训3次,纠正违规征迁8处,发现违法线索16条,立案2件,补发征迁资金300余万元。
月22日下午,河南省检察院对口援疆友好单位----新疆哈密市检察院一行在检察长蒋雪智的带领下,来到宛城区检察院考察交流,河南省检察院副巡视员杜维国、南阳市检察院及宛城区检察院等领导全程陪同考察。
2017年11月8日13时30分许,平顶山叶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昆阳大队七田阳光幼儿园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马自达牌轿车的车辆号牌可疑,该车辆行驶速度突然减慢,民警随即将其拦下,当民警上前查看车牌时,驾驶员犹豫的神色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近日,光山县公安局连续对辖区2起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形成强有力的交通违法震慑,收到良好的交通安全管理效果。
10月15日下午16时20分,开封市祥符区交警大队缉查布控民警接到预警:豫BTC**7小型汽车车主涉嫌严重交通违法。
“我想着拖上一段时间,先不腾房,把钱凑凑给还了······”为了逃避执行,腾房当天,被执行人许某联合案外人郭某伪造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阻碍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