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被告人在接受审判
认真旁听老农
当庭宣判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静 屈熙尧) “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随着审判长江海洋威严的宣判,被告人悔恨地低下了自己的头。这是6月29日下午,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审判庭在该县师岗镇付王苗村委内开庭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炎炎夏日,村民们听说法院把巡回法庭设在村委后,都放下手中的农活,一个个搬着凳子,赶到村委旁听。
法院卷宗显示,今年7月25日,被告人王某因刘某无故怀疑其儿子盗窃刘某家里钱,发生纠纷,王某妻子李某,往被害人刘某身上泼洒一盆尿,刘某在与李某发生厮打时,王某用镢头将被害人刘某左胸部戳伤,经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被害人刘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王某采取暴力手段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6.5万元,确有悔罪表现,且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我很后悔,自己当初太冲动了,只会用暴力伤人,不知道用法律解决问题,最后让别人受了伤,自己也受了刑,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做人,遵守法律。”庭审结束后,王某悔恨的说。
旁听庭审的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农感慨地说:“之前也见过邻居之间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矛盾、吵架甚至动手打架的,那时没放在心上,大家吵吵也就过去了,今天的庭审可给我们提个醒,有啥事大家说开就好了,动嘴动手伤了和气不说,还要赔钱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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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下午,内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堂“两学一做”专题党课,以进一步加深全体党员干警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理解和掌握。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践行“两学一做”教育,用声音表达对党的无比热爱,内乡法院于6月29日下午举办了“庆七一”演讲比赛。
6月26日,在京学习就一直牵挂加班加点干警的内乡法院院长成延洲,一进院顾不得路途的疲倦辛苦,就前往业务庭及各审判团队,看望仍然奋战在审判一线的该院干警。
据悉,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法官全员参与、全体发力,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多次深入所包贫困户,积极为贫困户想办法、出主意,为贫困户脱贫摘帽真抓实干。
6月20日,内乡法院执行干警将居住在周口扶沟县拒不支付申请人范某、刘某等9位高至3万低至一千余元劳动报酬的王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天下午,王某被带回内乡县。
6月12日晚上,内乡法院执行局借力公安机关侦查手段,成功对两名长期规避执行的“老赖”抓捕归案。
6月11日上午,内乡县法院与该县农信社联和开展“欠贷还钱、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活动。
6月12日,在内乡法院精准扶贫联系点该县岞岖镇白杨村,一台打井机在“轰隆轰隆”热火朝天的工作着。
随后,执行法官联系陈某到院,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签订和解协议,由于钱某选择自首,得到了自诉人陈某的谅解,陈某撤回刑事自诉,刑事、民事两案得以圆满结案。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改善当前执行环境、破解解执行难,6月11日上午,内乡县法院与该县农信社联和开展“欠贷还钱、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活动。
6月8日上午,内乡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执行工作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桂东主持。
6月8日上午,内乡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执行工作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桂东主持。
为有效杜绝和防范冤假错案,6月6日,内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带领该院部分法官赴柘城错案警示教育馆参观学习。
为有效杜绝和防范冤假错案,6月6日,内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带领该院部分法官赴柘城错案警示教育馆参观学习。
6月5日,为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内乡法院大力开展《环保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