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静)3月15 日,内乡法院审结一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宋某被判处罚金3000元。
法院卷宗显示,曾某诉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审理,内乡法院作出(2016)豫1325民初120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宋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曾某现金600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宋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曾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对宋某耐心释法诱导,期望宋某自觉履行,但其却一拖再拖,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行法律义务,为此曾某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吕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宋某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自诉人的自诉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宋某在审理期间与自诉人主动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打击拒执犯罪,依法保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不受侵犯,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3月12日18时,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史东峰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挂掉电话后迅速组织同事赶赴交警扣押车辆现场。
3月14日,一副手铐铐在了被执行人胡某的手上。上午9时许,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倾力协助下,信阳潢川县人民法院成功逮捕了这名“老赖”。
2018年春节后,刘某付和吕某接到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李自卫的电话,通知他们来领取执行款,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两人特别高兴,拖欠多年的工资终于在法院执行局的帮助下给要回来了。
近日,一名长期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渑池县人民法院再次采取司法拘留后立马服软,主动联系家人筹集案款交到了法院。
“正月里来闹新年”,人们趁着正月里喜庆的年味走亲访友、迎亲出嫁,光山县的张家也趁着正月十八这日操办婚事,亲朋好友皆来祝贺。本是热热闹闹的喜事,岂料喜宴上却出了一点小混乱。来喝喜酒的一位近亲张某华半途竟被人带走。
驾驶三轮车将行人撞伤,被法院判决赔偿对方66778元而拒不履行,导致伤者虽赢了官司,却得不到赔偿。为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刘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为敦促“老赖”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今年以来,西峡县人民法院建立“失信曝光”机制,通过互联网平台,将20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公开曝光,促使了多起案件的执结。
3月5日,一位从没与执行法官见过面的被执行人孙某突然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请求法官告知账户,他把拖欠的41万余元货款全部履行完毕。
3月2日,办完了解除拘留手续的被执行人罗某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吴志勇法官握手致歉。
3月2日是农历正月十五,正是举家团聚共度元宵佳节之时,汝州法院的执行干警放弃与家人团聚,奋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
古城社旗,人们兴高采烈走上街头,观赏花灯。河南省社旗县法院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再次发动声势浩大的执行宣传攻势,利用舆论围剿“老赖”,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在全国人民欢庆元宵节之际,西峡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走上街头,用强力的宣传措施,沉重打击失信被执行人。3月2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们将十辆警车贴上宣传标语,开启警灯,从西峡法院集合出发。
2月26日,潢川县邻县的某宾馆内,被执行人董某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法院执行干警,一脸惊愕。他想不明白,自己为了躲避法院的执行,故意把车开到邻县的一家宾馆入住,却仍然被执行干警找到了。
2月25日下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里,“谢谢干警同志,帮俺讨回2万多元借款。”李某手捧执行款,激动的对法院执行干警连连表示感谢。
自2011年起,季某购买孙某的水泥,后经双方结算,季某欠原告水泥款6.3万元,期间孙某多次向季某讨要,季某一再推脱不还,孙某遂将季某诉至法院,经鹿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季某支付孙某水泥款6.3万元并约定了日期分三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