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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干警耐心释法说理 一日促两起案件执结

2018-03-2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常亮 管银森)“王法官,你们稍等一下,我这就把钱送过去!”3月15日上午十点多,在接到执行干警电话后短短两个小时,被执行人鲁某就带着六万多元现金匆匆赶到执行局办公室,将钱交到承办法官手中。

2015年1月22日,被告鲁某驾驶中型货车行驶时将原告朱某撞伤,交警队认定:被告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朱某受伤后,先后花费治疗费用将近十九万元,扣除前期垫付费用及交强险赔偿金额,还需再赔偿朱某68060元。鲁某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一直心生抵触,拒不履行剩余赔偿款。3月14日下午,原告朱某向唐河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3月15日,执行干警接到案卷,承办法官当即给鲁某打电话,要求其申报财产,并告知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给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同时还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们的耐心释法劝说之下,鲁某意识到自己的拒执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凑齐六万多元现金,来到法院亲自把钱交到承办法官王书凯手中,案件圆满执结。

3月15日下午,另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李某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三万八千元执行款,连声道谢。

2014年9月1日,申请人李某到唐河某公司上班,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平均工资2500元。2015年6月10日,李某在处理机器故障时,被机器挤伤,入院接受治疗,后双方为工资支付金额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唐河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李某双倍工资差额27500元,李某住院及休养期间工资10833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李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3月15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涉案公司,向该公司负责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向其讲明拒不履行行为将会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良影响,性质恶劣的将有可能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听了执行干警的话,公司负责人忙给财务部门打电话取钱,并承诺下午亲自将钱送到法院。下午四点二十分,该公司负责人将执行款送至法院,承办法官随后将这三万八千元交到申请人李某的手中,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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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唐河法院 执结 责编:张佳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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