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静)3月27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底的一天,被告人李某在街上遇到刘某、崔某(另案处理已判刑),三人一同到该县某宾馆,由被告人李某提供毒品,崔某提供吸毒工具,三人共同吸食冰毒;2014年底的一天,被告人李某在该县某宾馆开房后,联系刘某和崔某到房间,由被告人李某提供毒品,崔某提供吸毒用品,三人共同吸食冰毒。2015年12月31日,李某被内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打击犯罪,遂结合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李某作出上述判决。
3月23日晚,社旗交警在开展酒驾集中行动中,查获王某醉酒驾驶。没想到王某还是5年来杳无音信的网上逃犯。
在西峡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莲花街道以“五好”党工委创建为抓手,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为目标,持续巩固“两学一做”、“传树争做”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在强化基础建设、创新活动平台、促进民生改善上下功夫。
3月26日,一民事案件当事人想到法院立案,等不及在银行排队取款,便抱着试一试能否刷卡缴费的心态来到社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没想到该院的缴费系统比他想象的还要便捷多样,不禁连连称赞。
3月23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赵显洲突然接到申请人张某的电话。放下电话后,赵法官立即带上同事赶到现场,并将被执行人杨某连人带车一起带回了法院。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提高企业知法、懂法、用法能力,3月26日,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姬海朝先后深入西峡县彬源食品有限公司、西峡县给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普法宣传。
3月26日下午,西峡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江带领民一庭、民二庭、少审庭及刑庭相关负责人到河南宇洋律师事务所征询意见建议并对该院民事审判法官进行测评。
3月22—23日,南召县委书记刘永国、县长方明洋分别带领四大家领导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负责同志,采取“观摩+会议”的形式,分东、西片对全县14个乡镇的产业扶贫进行观摩调研,召开专题会议。
3月23日,牧原与商丘市睢阳区政府举行金融扶贫合作签约仪式,“5+”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正式落地睢阳,复制到全国7省第22县(区)。睢阳区人民政府、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商丘牧原、睢阳区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以及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3月23日,方城县召开新闻通讯员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通讯员,县属媒体新闻记者,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全体同志参加。
3月26日,在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内,法官巧用速裁程序,原告从立案到拿到医疗损害赔偿款仅仅用了半天的时间,这一“神速”令仍躺在病榻上受害人的家属老李惊叹不已。
为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月23日上午,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姬海朝到双龙镇第二中心小学开展“案例宣讲”进校园专题讲座活动,为全校5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生动形象,具有警示意义的专题讲座。
3月1日至16日,市“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办与市纪委监察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省道S103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段和新增G241国道淅川段改建工程进展缓慢问题进行了调查。
记者从南阳市发改委了解到,该市易地扶贫搬迁2018年计划新建安置点84个,搬迁安置4707户14475人,目前已全面动工。
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思想,用法律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3月23日下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走进西簧乡初级中学,开展“与法同行·伴我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该校师生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知识。
方城县积极探索新型生态养殖模式,深化“三化一带”战略,树立“生殁双循环”理念,把养殖业与种植业结合起来,使畜禽养殖逐步由传统精放型向技术集约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转变,引领畜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