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静)“李法官,我找到周某了,他正和朋友在饭店吃饭。”5月13日中午十二点半,还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加班的执行干警李富贵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林某电话,称发现了一直寻找未果的被执行人周某。“好,我们马上到。”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马上行动,前往被执行人周某所在饭店。
周某2014年因做生意需要周转,向好友林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两年后归还本金及利息。2016年,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林某多次催要借款,但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还款。2017年,面对朋友周某的不诚信行为,失望之极的林某向内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归还本金及利息。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周某偿还林某本金及利息。
但判决生效后,周某仍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周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案的执行法官李富贵多次通过电话与周某进行沟通,督促其快速履行法律义务。
电话联系后,周某不但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反而耍起了小聪明,长期躲避在外,不见了踪影。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周某,均没有找到。
此次突然接到林某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赶到周某的所在饭店。此时周某正与朋友聚会,有说有笑喝酒聊天。看到带着执法记录仪突然进门的执行干警,周某一下子愣住了,他没有想到回到内乡第二天,在公开场合只露面一次,就被堵了正着。
随后,执行干警将周某带回法院,对周某进行耐心劝说。刚开始,李某态度强硬,仍以无钱为由不想还钱。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其妻子刘某,讲明若周某拒不履行,将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
刘某看到法院动了真格,不忍丈夫在拘留所受罪,遂要求与申请执行人执行和解,同意当天送到5万元执行款,剩余款项分期履行。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周某的妻子支付林某执行款5万元,并当场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至此这起朋友间的借款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为让执行法官尽快熟悉掌握执行办案系统的使用,提升干警执行信息化工作水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5月10日下午下班后,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全体执行干警集中学习该系统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2018年5月8日上午9时,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以往工作,明确2018年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
5月7日,内乡法院执行局借力公安机关侦查手段,成功将一名长期规避执行的失信人抓捕归案。
5月3日晚11时,内乡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章某在该县某小区出现。接到消息后,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召集人员奔赴现场将一直玩“失踪”的被执行人章某带回法院。
5月3日上午,内乡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党员干部前往该县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2018年4月29日晚,“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某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后,迅速组织执行法官协同该县公安民警连夜驱车赶往1700余公里外徐闻县,将人带回。
4月25日下午3点,内乡县人民法院召开决胜“执行难”攻坚战动员大会,分析当前执行工作态势,总结回顾过往执行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并对下一步执行工作作全面部署。
清明节后受寒流影响,河南省内乡县山崖村当地一连4天普降中雨, 70高龄的齐老太家因排水走向又与邻居发生口角, 4月16日形成诉争。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内乡法院青年志愿者在该县邮政广场开展街头普法活动,通过摆放法律知识展板、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3月13日,内乡法院少审庭庭长程振华带领法官张珂走进该县实验小学,在该院志愿者服务队协助下,开展“法制心理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近千名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3月13 日,内乡法院受理一例婚姻关系纠纷案,妻子张某因不堪忍受丈夫多次酒醉后殴打,诉讼离婚。该院承办该案的法官柳锐根据张某身上的伤情,结合走访张某邻居了解的情况,依据张某的口述申请,给张某的丈夫李某送达了“人身保护令”。
为了凝聚司法正能量,激励女法官不忘初心、干事创业的精神,在第108个国际“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内乡法院组织全院女干警开展了以“共庆三·八妇女节、凝聚司法正能量”主题活动,常务副院长李华带领该院全体女干警一起奔赴桐柏县红色革命根据地参观学习。
3月6日上午,内乡县人民法院湍东中心人民法庭开工兴建并举行了奠基仪式。该院全体党组成员,湍东中心法庭庭长及工作人员,施工方、监理方代表参加了奠基仪式。奠基仪式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主持。
2月28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法官走上街头,开展“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来,内乡法院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旗帜鲜明的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把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包案执行难案,突出执行工作中释法明理的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