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宋豫 张平德)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对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效率,采取五项措施促民商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八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完善调解工作机制。确定了调解工作基本原则、划定调解案件类型、明确调解工作程序、限定调解期限,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调解操作规程。
用足法律手段。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依法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同时做好调解工作,敦促当事人当庭或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在审理刑附民案件时,即时释法,力求在调解过程中即时清结。
设定约束性条款。对涉及给付内容经调解结案不能当庭履行的案件,在订立调解协议时,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设立约束性条款。对有一定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设定惩罚性约定;对履行能力欠缺的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设定担保条款,由负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
推行协议到期提醒制度。由案件承办人向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发放履行义务提示通知。在通知中告知若违反约定,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其应当承担的执行费用等风险,以此催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
实行典型案件警示制度。对进入执行程序后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时,选择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告诫尚未履行到期义务或约定即将到期的当事人,及时按照约定的协议履行义务,以此推动调解案件履行率的提高。
6月12日上午,在得知王集镇高桥村一贫困户厨房失火这一消息后,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鲁丽君迅速带着爱心物资赶到贫困户家中走访慰问。
6月11日下午,新野县人民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各部门联动合力破解执行难。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强化立案审查工作,在立案审查时发现,一些不属于法院管辖或因法律界定模糊等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存在重大信访隐患。该院采取得力措施,诉前化解纠纷,促社会和谐稳定。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着眼大局,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狠抓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健全文明窗口、涉诉信访责任机制等多项制度体系,强化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动态监督管理,倾力打造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6月6日上午,新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付令,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保澄,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雷韶南,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柏延波,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舒等一行六人前往南阳市中心医院,看望慰问该院执行局患病执行干警李建,为其送去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目标,实行庭所联动化解社会纠纷,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
为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受社会不良习惯影响,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采取多措施深入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探索审判执行工作新方法,推出“三位一体”新机制。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企业护航,保障服务了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5月29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还款义务的范某来到新野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干警主动要求返还李某360000元。
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河南省新野法院在审理涉及民生、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效果好。
2018年5月28日,在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鲁丽君的调解下,受害人方和被告方家属最后握手言和,共同感谢鲁丽君法官对他们案件几次三番、不厌其烦的调解,让他们邻里双方打开心结,握手言和。
为提高法院的上网裁判文书质量,努力打造精品文书和精品案件,新野法院裁判文书评比已成为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对执行财产难动的现象,采取多项措施解决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