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于林立)7月19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韦某的父亲签订和解协议,约定以韦某父亲名下的信用社股金折抵执行款,韦某的父亲将尽快办理股金转让手续,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结案,韦某的父亲这才松了一口气,自己的女儿今后不会再因为前夫的借款被法院追着执行了。
被执行人韦某的前夫刘某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生活急需用钱为由向申请人杨某借款15万元,借款到期后拒不偿还,杨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韦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杨某借款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韦某迟迟不予履行,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刘某、韦某拒不申报财产,也不予回应。 7月4日清晨,执行干警在韦某家中将韦某强制拘传,韦某辩解说她与刘某2016年已经办理离婚手续,钱是刘某借的,自己不知道。执行干警告诉韦某,法院判决书上明确刘某和韦某均有还款义务。因韦某不愿偿还债务,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被执行人韦某司法拘留15日。
看到法院要拘留韦某,跟着韦某来到法院的韦某父亲慌了,为了不让女儿进拘留所,韦某的父亲表示愿意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用自己名下的信用社股金抵债,遂请执行干警协调与申请人协商,7月4日,韦某的父亲在承诺书上签字,用自己在信用社的股金为女儿担保、还债:“……我自愿以信用社股金做为担保,三天内将股权转让给杨某(申请人),折低价以信用社公示价为准,喻(逾)期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当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才解除了韦某的拘留手续。
因为股权变更短时间内不能完成,7月19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韦某重新约定协议条款,申请人申请法院结案。
6月27日,宛城区法院在执行指挥平台接到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委托执行函,委托宛城区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涉案车辆苏Gxxxxx宝马X6实施扣押。
6月30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曾某就急忙忙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干警交执行款。
6月22日上午,申请人尚某带着“维护正义 执法为民”“秉公执法 服务于民”两面锦旗和感谢信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感谢法院领导和执行干警帮她要回了100余万元的执行款。
6月22日上午,被执行人杨某带着20万现金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前把执行款交给了执行干警,比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提前了20天。
6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端午假期,全体干警出动,掀起端午执行风暴,持续开展 “百日执行攻坚”。
6月10日清晨六点,随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石明团一声令下,宛城区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出动,兵分三路,在执行局三名副局长的带领下,再一次雷霆出击开展集中执行。
近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乘坐公交车的乘客,会在公交车的车载电子屏上发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案件标的等信息在滚动播出,加强宣传攻势,营造失信可耻的执行氛围,这是宛城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家建筑公司因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直接导致该公司不能参与承揽工程招标,建筑公司被逼通过律师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5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被执行人樊某的家人代其认错,送来部分现金,剩余部分手机转账,全部履行了执行款,希望法院早点把樊某从拘留所里放出来。
5月19日周六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薛超庆把回家的路费递给履行执行款后没钱回家的被执行人任某,使得被法院强制拘传的任某对他连连道谢。
5月11日,得知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要被西峡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徐玉群、薛超庆立即赶赴西峡,向公安机关出具相关执行手续后,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西峡法院。经过两天一夜的奔波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5月15日清晨5点30分,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再一次集结,出动干警32人,警车9辆,在执行局长石明团的带领下,继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集中执行行动。
5月9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吴斌、王硕把刚收到的4万元执行款送到医院,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家属,感激的对执行干警连连道谢。
田某某因民间借贷被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与申请人郑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共计19万5千元欠款的还款方式与期限。调解生效后,田某某未如期履行,郑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月7日一大早,被执行人雷某就和朋友一起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把4994元执行款交给执行干警谢海峰,希望能早点解封自己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