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程相鹏 王静)11月27日上午,内乡县人民法院赵店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涉及9位农民工的工资拖欠案件,并当天成功帮助农民工兄弟追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9000元。当农民工拿到拖欠三年的报酬时,纷纷称赞内乡法院“一心为咱老百姓!”
法庭在开庭审理
2014年8月,9位原告经他人介绍为被告蒋某做外墙粉刷施工,完工后经结算,被告蒋某应支付9位原告施工费一万九千余元,在场被告蒋某已付一万元,下欠工人九千余元劳务费,3年来,9人多次向蒋某讨要工钱,均被其以多种理由推脱。多次讨要未果后,工人们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向被告追讨工资。
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曹书杰多次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又多次组织当事人耐心进行释法、沟通。在11月27日的庭审中,主审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权利的同时,以温和亲切的语言安抚双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适当引导当事人,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在调解无效情况下,法庭当庭口头宣判:判决蒋某在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兑现农民工工资9500余元。口头宣判后,蒋某嘴上说不服要提起上诉,但回家后其细酌,认为法官说的在理合法,遂于当日下午主动联系法官到庭,同意调解。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蒋某当即支付9位农民工工资9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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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法院在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安排下,通过四项措施助力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打击坑农害农违反犯罪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开展。
内乡县人民法院在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安排下,通过四项措施助力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打击坑农害农违反犯罪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开展。
11月23日,内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再次组织执行干警召开学习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使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11月22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德顺一行到内乡县人民法院督查廉政监督卡制度实施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在该院院长成延洲、纪检组长聂文辽的陪同下,视察了内乡法院新审判庭建设项目。
破解执行难号角吹响后,河南省内乡县法院去年实现无积案,受到省高院表彰。今年前十个月,执行工作全部考核指标中,该院均居南阳市十三家基层法院第一名,继续保持边审边执良好态势。
11月13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申请执行人时某家中,将2万余元执行款送到时某手上,时某感激不已。
11月8日凌晨4时许,内乡法院执行干警核对被执行人住址信息,对梳理出的12起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案件利用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集中执行。
11月3日上午,内乡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全面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延洲主持,与会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了深入讨论。
11月2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及时、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在收到执行法官交给他的执行款后高兴的合不拢嘴,一个劲儿的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这就是“多面手”执行法官张莹莹的“三观”,她没有绚丽夺目的色彩,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和可歌可泣的动人可迹,但怀着一颗无限忠诚的心,在平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用良知和辛劳守护着公平和正义,用忠诚和担当谱写着当代女法官的风采。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10月30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10月25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对企图耍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田某实施司法拘留。
10月12日下午,连日来的降雨终于结束,久违的太阳终于露了出来。内乡县人民法院为推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校师生构建诚信社会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组织执行法官深入该县鄂沟村小学,在宣传执行工作的同时,为在校师生送来一顿丰富的“法律大餐”。
10月8日,内乡法院执行警务局副局长梁万欣和执行法官谢晓磊协同该县公安机关,将躲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规避执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陈某、刘某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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