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高厦)老赖为了躲避债务,将名下房产转到儿子名下。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老赖张某转让的房产,逼迫张某不得不履行执行义务。
申请人陈某借给被执行人张某60余万元,张某拖欠不还,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敦促张某还款,张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执行干警通过 “四查”发现,张某名下两处房产转到了其子刘某名下后,过户理由是私人买卖。
1月16日,执行干警依法对张某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张某说,因为她儿子的朋友从无锡开车送来50余万现金带到南阳替他还债,所以把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没有买卖合同,也没有转账凭据,儿子拿回来的是现金,并且钱还给了自己的公婆与姐妹。当执行干警询问张某为啥有钱不还给申请人时,张某耍赖说因为申请人不急用钱。因张某的房产买卖无买卖合同,支付价款的情节有悖常理,遂依法将张某拘留,并查封其转移的房产。
执行干警警告张某:“你在借钱后,将名下房产转让给儿子,却不想办法还钱,恶意转让财产,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起诉。”在法律的威慑下,张某害怕了,遂通过执行干警联系家属与申请人协商。
1月18日,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申请人陈某放弃部分执行款后,张某一次性拿出现金25万元,剩余45万余元保证于今年4月份全部还清,张某的儿子同意以名下两处房产为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17年12月29日晚上,寒风中蹲守在郑州一居民小区将近5小时的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老赖郑某抓获,并连夜将郑某带回南阳
12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涉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
12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12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党组邀请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德顺为全体干警上廉政党课。
12月2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宛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宛城区委政法委组织的宣传一条街活动。
12月20日上午,领到执行款的申请人王某等4人代表90户业主将 “依法保障百姓权益 不畏艰辛刚正不阿”“领导垂范一身正气 人民法官执法如山”两面锦旗,送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他们的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12月8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夫妻共同拖欠合伙人股权转让费的被执行人王某某让家人送来10万现金,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12月11日一大早,申请人王某手持一面锦旗送到了孟欣的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司法警察庭审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宛城法院积极组织司法警察分批参与市中院11月份组织的专业技能集中训练。
11月23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间办公室内,胡某等37户村民排队签字领取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付的拆迁过渡费。
11月21日晚,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郑州带回的被执行人张某,偿还大半欠款后,得到申请人谅解,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因轻信亲戚,将自己信用卡密码告知,谁知亲戚见财起意,盗刷信用卡数万元。日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11月7日晚上7点30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几名执行干警与一名被执行人还在等着申请人收到银行转账的消息。
“王警官,我今天就去法院交执行款,你们赶紧把它(曝光信息)删除了吧!”日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办公室接到了一名老赖的电话。
11月4日清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0余名干警在法院集合,开展秋季执行攻坚周末集中执行行动,宛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在出发前作动员讲话,并就执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