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常照军)为了八千元欠款,竟使出各种手段逃债,不管是执行法官还是村干部联系,均躲藏不见。1月31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闫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罚款2000元。
2016年8月,闫某在做小生意期间向刘某借款8000元,用于资金周转,并写下借条一份,借款期限为6个月。到期后,刘某多次上门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协议到期后闫某却迟迟没有履行,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闫某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将其传唤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但闫某以经济困难、暂无力支付能力为由,与申请人刘某达成和解执行协议,约定分期付款。达成协议后,被执行人闫某既不支付欠款,又想尽各种方法逃避执行。在闫某电话不接又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联系其村干部,安排村干部跟其联系,谁知闫某还是躲避不见,案件陷入了僵局。
1月31日,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刘某提供的线索,说被执行人闫某已经回来了正在家中。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和同事一起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在申请人的协助下将正要出门的闫某抓获并带回法院执行局。
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耐心对被执行人闫某详细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后果,又从情、理、法方面对其进行劝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谁知闫某不为所动,坚持说没钱支付,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鉴于被执行人闫某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形,法院遂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在将其送至拘留所后,闫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次日委托朋友将欠款及罚款悉数交至法院,并主动认错写下悔过书。法院遂提前解除了对闫某的司法拘留,案件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杨某贷款买一套门面房,因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贷款,遂主动联系法官履行还款义务。
1月25日,申请执行人倪某握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1月5日至11日,卧龙区法院55名干警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定烨带领下赴浙江大学研修学习。
12月26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12月15日上午,谢庄派出所景区警务室社区民警来到辖区内的幼儿园,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谢庄派出所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狠抓基础,加强巡逻防范、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12月20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超等一行深入到精准扶贫点蒲山镇宋营村,开展实地调研并走访慰问分包贫困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卧龙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推进会的会议精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提升,12月13日上午,卧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周庆带领干警一起来到蒲山镇宋营村,开展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小额信贷等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兑现率、满意率。
5点30分,执行干警兵分四路,按照预定执行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一辆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鱼贯而出,消失在夜色中,卧龙区法院冬季执行风暴攻坚战再次扬帆起航。
经过角逐,卧龙区法院青年干警牛娅、胡冠尊、王峥凭借优异的表现,分别荣获演讲比赛一、二、三等奖。
2017年12月5日是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播志愿文化,卧龙区法院组织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组织30名法官与最高人民法院同步进行宪法宣誓,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南阳师院法学院40余名师生参加了宣誓和公众开放日活动。
11月21日,南阳市卧龙区召开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汇报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各乡镇及相关区直单位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日前,南阳市卧龙区全区上下扎实开展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推进月活动,在全区再次掀起一个免费筛查宣传的新高潮。
银行卡在手中,卡里的钱却被人取走,明明办了短信提醒,却连一条短信也没收到。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梅溪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储户告银行的蹊跷案件,一审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