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屈熙尧)家住内乡的被执行人郭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列入网上追逃人员名单,因回家看望家人,在浙江省余姚市用身份证购买车票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郭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被内乡县法院判赔刘某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刘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洪超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郭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面对已经找上门来的执行法官,郭某采取外出务工的方式来规避执行,和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踪”,李洪超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
7月3日,李洪超接到余姚市公安民警的电话,得知郭某在车站购买车票时被当场擒获的消息后,迅速驱车前往千里之外的余姚市,办完相关手续后,成功将其带回该县。
在返程途中,李洪超再次向郭某讲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会带来的后果,郭某听后点头说道:“我知道错了,原来失信能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看来我怎么都难逃法网,到家我就联系家人主动还款,不然我真的是寸步难行啊!”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即“一性两化”的执行工作总体要求,运用互联网思维,大力加强信息化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积极探索和实践执行工作新模式,不断推动执行工作中疑难案件、“僵尸”案件的切实解决,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教育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6月28日下午,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组织近3年来新入党的党员干警开展“不忘初心·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6月27 日,河南省内乡县法院根据群众举报,在查证属实情况下,对租赁私人轿车用于商务活动已达两年的失信被执行人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租赁他人轿车用于社会活动。
6月27日,南石医院牵手内乡灌涨镇卫生院,举行了合作签约仪式。凌云主任、王超主任、邹克勇主任、肜祎主任...现场义诊深得百姓好评。
孙某和齐某因感情不和诉诸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二人离婚,并由齐某支付给孙某财产折价等各项费用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齐某迟迟不肯履行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某申请立案执行。
6月23日,2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河南省高级法院工作,内乡法院院长成延洲作为基层法院代表应邀参加了座谈会。省高院院长胡道才热情致辞。座谈会由省高院副院长王树茂主持。
2014年,谢某以做生意周转资金为由向周某借款3万元,同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周某多次向谢某讨要欠款,但谢某绝口不提此事,次次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
6月16日下午,内乡县法院执行干警李洪超接到东菀市横沥镇公安民警举报,被执行人曹某在东菀市横沥镇出现。接到举报后,执行法官李洪超放弃端午假期休息时间,立即出发,前往东莞市横沥镇。
内乡县法院坚持人性化执行,教育感化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率逐年上升,同时用足用活法律破解执行顽症,着力把工作重心放在营造长效良态执行环境上,继2016、2017年连续两年实现执行无积案后,今年前五个月执行工作综合考评位居全省第三名。
6月14日,“脱贫攻坚南阳行”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采访团来到第三站内乡县进行专题采访。
6月13日,中以(内乡)高效农业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园隆重开园。
事情的发生源于一张借条。三年前,岳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双方写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为两年并约定了利息。到期后岳某并未还款,李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岳某诉至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
6月13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峰和法工委齐红伟同志在内乡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聂文辽陪同下,对该院灌涨、赵店等基层法庭进行了视察。
6月11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执行局办公室内,八十高龄的苏某在领到1.7万元司法救济款时,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6月9日,浙江籍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河南省内乡县法院领取80余万元执行款时,用“想不到执行环境这么好,想不到执行方法这么活,想不到执行这么快,想不到地方保护主义在这里没辙”四个想不到评价该院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