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管银森 常亮) 10月21日,申请人苗某从执行干警丁洪彬的手中接过余下的7.3万元执行尾款,至此,一起二手车买卖纠纷案件在干警们的耐心调解之下得以成功化解。
2016年3月,苗某以17.3万元的价格从被执行人郑某手中购买一辆二手工程运输车,后来发现该车发动机及多处车辆配件系拼凑而成,无法年检。苗某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撤销车辆转让协议,苗某将涉事车辆退还郑某,同时郑某将购车费用共计17.3万元退还给苗某。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一直推诿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来到郑某家中时了解到,郑某刚动过一场大手术,身体至今还未恢复,且后续治疗费用很大。鉴于此状,干警们主动与申请人苗某沟通,积极促成双方协商解决。经调解,郑某当场履行了10万钱,并约定一个月内将剩余尾款结清。
10月21日上午,苗某将涉事工程运输车交付郑某,郑某也将剩余的7.3万元执行尾款交还,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中秋佳节刚刚过去,唐河县法院执行干警丝毫不放松,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0月5日上午,经执行干警积极协调周旋,最终促成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10万元的执行款也当场履行到位。
9月30日,我们迎来第四个烈士纪念日。为弘扬革命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唐河县人民法院50名干警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丁峰的带领下来到唐河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由县委统一安排组织的2017“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9月30日,我们迎来第四个烈士纪念日。为弘扬革命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唐河县人民法院50名干警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丁峰的带领下来到唐河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由县委统一安排组织的2017“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唐河县人民法院50名干警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丁峰的带领下来到唐河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由县委统一安排组织的2017“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9月28日清晨,在蒙蒙秋雨中,唐河县人民法院再次集结队伍,继续开展“秋季执行风暴”集中执行行动,让“老赖”们在秋风秋雨中提前过好“十一劫”。
9月25日,唐河法院为期三天的 “迎国庆”干警运动会正式拉开帷幕。此次运动会是凝聚团队精神,凝聚正能量,焕发工作热情,搞好年终决战,圆满完成全年审判任务的动员会、加油会。
9月27日,唐河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唐河县人民法院、唐河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召开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座谈会
9月24日,唐河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门总结近段时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为迎接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9月24日,唐河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门总结近段时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为迎接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9月25日,唐河县人民法院举行“迎国庆”升国旗仪式活动,迎接伟大祖国的68岁华诞,唐河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了升旗仪式。
9月12日上午,唐河县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走进友兰双语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全校师生送去新学期第一堂法制课,受到师生们的热烈欢迎。
8月24日至30日,唐河县法院新进41名聘用制书记员及辅助司法警察为期一周的军训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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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小萌萌今年中招考试成绩优秀,被县实验高中录取啦!”8月25日中午,唐河县法院政务群里弹出了一条消息,并@所有人。这条消息一发出,群里顿时热闹了起来,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为小姑娘的优异成绩而高兴。
根据中央司法改革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唐河法院施行司法员额制改革,院庭长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办理案件,不再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