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新兵)6月4日,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和社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社旗建设加强惩戒失信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领导成员和其他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情况将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荣誉考评体系。
《通知》明确,上述单位或其领导成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评选。已获得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荣誉称号的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若其超过两个月未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给予通报批评;超过四个月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超过六个月的,撤销或者建议撤销其荣誉称号。被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不再享受文明单位待遇,其牌匾和荣誉证书由县文明办负责收回。各类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得参加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榜等评选,已获得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或者建议撤销。
《通知》指出,县文明办和县人民法院要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相互通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荣誉称号和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县法院应及时向县文明办提出,县文明办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5月28日,社旗县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该县某局机关,将正在上班的曹某依法拘传,原来曹某竟是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榜上有名”的失信人。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5月29日,社旗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检察院、公安局、处非办、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项执行工作联席会。
5月29日,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走进社旗县赊店镇第七小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并为留守儿童送去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鼓励孩子们勤勉上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读书。
5月28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对一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案穷尽执行手段仍不能执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获得申请人的理解。
为使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打出声势,5月23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向失信人群发催收彩信,发出最后通牒,以此对“老赖”形成警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5月22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邀请申请执行人张某现场见证和监督执行,当目睹自己前妻,也就是本案被执行人李某的凄惨生活境况后,张某主动撤回对前妻的执行申请。
为强化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提升司法威慑力,5月17日,社旗县公检法三机关“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联席会在该县法院召开,公检法三长出席会议。
为倒逼执行工作按节点进度有序推进,精准发力,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例会制度,挂图针对当前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核心工作制定相应整改、落实措施,督促全院执行干警不松劲、不歇气,以昂扬的斗志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 决战决胜之仗。
5月9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在民生证券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曹某所持有的沪市A股市场账户内的全部股票强制卖出,变现执行款29余万元。
5月8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法官们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月7日下午,社旗县县直单位党建观摩团走进社旗法院观摩“星级化”党建创建工作。
5月3日下午,社旗法院举办“五四”青年干警论坛,深入了解青年干警思想、工作、生活、学习情况,主动征求青年干警对法院今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论坛由该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侯作俭主持。
5月2日上午,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干警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推动营造“保护英烈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让英雄荣光永续传扬。
4月28日,南阳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王云鹏庭长、综合处焦怡琳处长一行莅临社旗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并就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情况以及针对问题应采取的措施进行研讨,全方位“把诊问脉”执行工作。
4月26日下午,社旗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推进会和庞景玉院长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进全院各项工作扎实开展。